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3]096号
经平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平地(G)[2023]-5号、11号为涉及违法用地行为已依法查处到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平地(G)[2023]-5号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平西公路2-1#地块内 | 4573.90平方米(合6.86亩)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R>=0.7 | T>=935万元/公顷 | JM>=30% | 15%<=L<=20% | 净地 | 20年 | 47.17 | 47.17 | 2023年06月27日 09时 | 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07日 09时10分 | |
平地(G)[2023]-10号 | 平罗县高仁乡光伏产业园8#地块内 | 4894平方米(合7.34亩) | 工业(光伏发电) | R<=1 | T>=470万元/公顷 | 20%<=JM<=30% | 15%<=L<=20% | 净地 | 25年 | 46.99 | 46.99 | 2023年06月27日 09时 | 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07日 09时40分 | |
平地(G)[2023]-11号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20-1#地块内 | 86564平方米(合129.85亩)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0.7<=R<=1 | T>=470万元/公顷 | 30%<=JM<=40% | 15%<=L<=20% | 净地 | 20年 | 772.28 | 772.28 | 2023年06月27日 09时 | 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07日 10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平地(G)[2023]-5号、10号、11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平地(G)[2023]-5号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3.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4.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二)平地(G)[2023]-10号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3.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4.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三)平地(G)[2023]-11号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3.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4.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 (略) 政务大厅五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52-*。
2.出让人地址:平罗县城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苏凤娟;联系电话:0952-*。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6月07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3]096号
经平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平地(G)[2023]-5号、11号为涉及违法用地行为已依法查处到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平地(G)[2023]-5号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平西公路2-1#地块内 | 4573.90平方米(合6.86亩)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R>=0.7 | T>=935万元/公顷 | JM>=30% | 15%<=L<=20% | 净地 | 20年 | 47.17 | 47.17 | 2023年06月27日 09时 | 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07日 09时10分 | |
平地(G)[2023]-10号 | 平罗县高仁乡光伏产业园8#地块内 | 4894平方米(合7.34亩) | 工业(光伏发电) | R<=1 | T>=470万元/公顷 | 20%<=JM<=30% | 15%<=L<=20% | 净地 | 25年 | 46.99 | 46.99 | 2023年06月27日 09时 | 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07日 09时40分 | |
平地(G)[2023]-11号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20-1#地块内 | 86564平方米(合129.85亩)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0.7<=R<=1 | T>=470万元/公顷 | 30%<=JM<=40% | 15%<=L<=20% | 净地 | 20年 | 772.28 | 772.28 | 2023年06月27日 09时 | 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07日 10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平地(G)[2023]-5号、10号、11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平地(G)[2023]-5号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3.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4.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二)平地(G)[2023]-10号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3.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4.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三)平地(G)[2023]-11号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3.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4.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 (略) 政务大厅五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52-*。
2.出让人地址:平罗县城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苏凤娟;联系电话:0952-*。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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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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