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青海湖北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市青海湖北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公资土拍告〔2023〕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青海湖北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北角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土地开发程度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市区青海湖北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北角 | 12976.16平方米(19.4642亩)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高层建筑密度≤16%;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详见“德市规条〔2022〕第3号”) | 现状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500万元/亩 | 200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一日历日, (略) 政府土地款、土地出让金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予了结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2、宗地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建投 (略) (国有公司) (略) 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及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略) 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德办发〔2019〕37号)与竞得人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并负责对宗地项目内开发建设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负责。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会议定于 2023年7月4日上午10: (略) 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801开标厅6(建设银行厅)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宗地拍卖起始价为500万元/亩。
2、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4、拍卖成交的,竞得人可选择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也可以选择分期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选择分期支付的,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同时竞得人还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余额相应利息。土地交付时间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艾女士 联系电话:083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旌阳分局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83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4日
德公资土拍告〔2023〕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青海湖北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北角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土地开发程度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市区青海湖北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北角 | 12976.16平方米(19.4642亩)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高层建筑密度≤16%;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详见“德市规条〔2022〕第3号”) | 现状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500万元/亩 | 200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一日历日, (略) 政府土地款、土地出让金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予了结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2、宗地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建投 (略) (国有公司) (略) 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及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略) 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德办发〔2019〕37号)与竞得人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并负责对宗地项目内开发建设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负责。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会议定于 2023年7月4日上午10: (略) 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801开标厅6(建设银行厅)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宗地拍卖起始价为500万元/亩。
2、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4、拍卖成交的,竞得人可选择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也可以选择分期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选择分期支付的,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同时竞得人还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余额相应利息。土地交付时间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艾女士 联系电话:083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旌阳分局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83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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