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抚远市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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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抚远市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

一、招标条件: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略) 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抚远市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2.2 项目地点: (略) 通江镇东发村。

2.3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招标底价(万元)

FY*

217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0年

23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略) (略) 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6本次招标出让设定有底价,为23万元。低于招标底价的投标价为无效报价,投标函仅为提供报价依据,格式及内容不做废标项,如果有效报价投标人少于3人,招标人将终止本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0时 00分至2023年6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次招标出让宗地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任何

时间,投标人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进行现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场网(http://**)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 (略) 抚远镇迎宾路90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鹏霄

招标人联系电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 (略)

代理地址: (略) 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代理联系人:吕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451-*

代理邮箱:*@*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

一、招标条件: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略) 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抚远市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2.2 项目地点: (略) 通江镇东发村。

2.3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招标底价(万元)

FY*

217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0年

23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略) (略) 通江镇东发村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6本次招标出让设定有底价,为23万元。低于招标底价的投标价为无效报价,投标函仅为提供报价依据,格式及内容不做废标项,如果有效报价投标人少于3人,招标人将终止本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0时 00分至2023年6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次招标出让宗地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任何

时间,投标人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进行现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场网(http://**)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 (略) 抚远镇迎宾路90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鹏霄

招标人联系电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 (略)

代理地址: (略) 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代理联系人:吕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451-*

代理邮箱:*@*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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