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建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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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建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泸县建筑 (略)

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泸县国资金〔2021〕1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县建筑 (略) 现向社会公开招租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泸县建筑 (略)

二、项目名称:泸县建筑 (略) 国有资产公开招租。

三、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物,位于泸县职业实训培训基地(新党校),房屋总层数2层,面积共计2144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940平方米、二层面积1204平方米。本次招租为整栋出租。

四、招租内容

(一)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物租赁期限为5年。

(二)租赁用途:限于办公、商业服务(餐饮、棋牌、娱乐等油烟、噪音和污染严重的除外),不得生产经营危化品等。

(三)招租低价: (略) 评估,招租底价单价为10元/平方米/月。

(四)租金涨幅:从第二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6%。

(五)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每年缴纳,缴款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六)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万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履约保证金:中选的竞租人,需向招租人缴纳10万元(大写:**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金退还:竞租不成功者,在竞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场地内水、电、气及建、构筑物等相关事宜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环保、安全、市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应取得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等,合规合法开展业务,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事宜,中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十)资产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改变原建筑物结构,且不得转租。

(十一)退出机制:若出租人需要收回出租场地,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五、招租形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六、竞租方式: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招租人根据竞租人的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报价最高者中选,如竞租价格相同时,采用现场二次竞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七、竞租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自然人, (略) 为主体制定相关合同条款约定。

(二)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16 日09:00时起至2023年 6 月 30 日18:00时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

报名地点: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02办公室

(四)有意向的竞租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招租人指定报名处免费领取竞租响应文件。

(五)报名方法

1.竞租申请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向招租人报名。

2.各竞租申请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须对填写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因自身原因影响竞租,自行承担责任。

3.报名的竞租申请人与参与竞租时的名称(姓名)必须一致,一旦登记后,所登记信息及名称(姓名)将不再变更。

(六)竞租申请人报名时应向招租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参与竞租申请书;(原件)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核对原件);

(3)法定代表人自行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5)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参与竞租申请书(原件);

(2)竞租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核对原件);

(3)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核对原件);

(4)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确认竞租人资格

经招租人资格审查后,符合竞租申请条件的,招租人将在审查通过当日收到竞租申请人签署的《参与竞租承诺书》后,发给竞租申请人《竟租资格确认书》。

十、答疑及现场踏勘

竟租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竞租文件,对竞租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向招租人提出或电话咨询;竞租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对拟竞租的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竞租申请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踏勘,视为对招租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十一、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到账截止时间:

竞租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 30 日 18时00分)前向泸县建筑 (略) 指定账户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万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缴款账户: 泸州银行泸县支行, *4。

十二、竞租时间:2023年 7 月 3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竞租人未能按时到场的,视同放弃竞租资格。

十三、竞租地点:泸县产业 (略) 会议室(泸县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6楼)。

十四、竞租结束后,由泸县建筑 (略) 委托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 (略) 负责该项目资产的出租运营管理。

十五、本次招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公告人:泸县建筑 (略)

日 期:2023年 6 月 16 日


泸县建筑 (略)

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泸县国资金〔2021〕1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县建筑 (略) 现向社会公开招租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泸县建筑 (略)

二、项目名称:泸县建筑 (略) 国有资产公开招租。

三、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物,位于泸县职业实训培训基地(新党校),房屋总层数2层,面积共计2144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940平方米、二层面积1204平方米。本次招租为整栋出租。

四、招租内容

(一)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物租赁期限为5年。

(二)租赁用途:限于办公、商业服务(餐饮、棋牌、娱乐等油烟、噪音和污染严重的除外),不得生产经营危化品等。

(三)招租低价: (略) 评估,招租底价单价为10元/平方米/月。

(四)租金涨幅:从第二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6%。

(五)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每年缴纳,缴款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六)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万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履约保证金:中选的竞租人,需向招租人缴纳10万元(大写:**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金退还:竞租不成功者,在竞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场地内水、电、气及建、构筑物等相关事宜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环保、安全、市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应取得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等,合规合法开展业务,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事宜,中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十)资产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改变原建筑物结构,且不得转租。

(十一)退出机制:若出租人需要收回出租场地,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五、招租形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六、竞租方式: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招租人根据竞租人的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报价最高者中选,如竞租价格相同时,采用现场二次竞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七、竞租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自然人, (略) 为主体制定相关合同条款约定。

(二)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16 日09:00时起至2023年 6 月 30 日18:00时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

报名地点: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02办公室

(四)有意向的竞租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招租人指定报名处免费领取竞租响应文件。

(五)报名方法

1.竞租申请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向招租人报名。

2.各竞租申请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须对填写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因自身原因影响竞租,自行承担责任。

3.报名的竞租申请人与参与竞租时的名称(姓名)必须一致,一旦登记后,所登记信息及名称(姓名)将不再变更。

(六)竞租申请人报名时应向招租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参与竞租申请书;(原件)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核对原件);

(3)法定代表人自行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5)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参与竞租申请书(原件);

(2)竞租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核对原件);

(3)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核对原件);

(4)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确认竞租人资格

经招租人资格审查后,符合竞租申请条件的,招租人将在审查通过当日收到竞租申请人签署的《参与竞租承诺书》后,发给竞租申请人《竟租资格确认书》。

十、答疑及现场踏勘

竟租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竞租文件,对竞租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向招租人提出或电话咨询;竞租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对拟竞租的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竞租申请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踏勘,视为对招租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十一、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到账截止时间:

竞租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 30 日 18时00分)前向泸县建筑 (略) 指定账户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万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缴款账户: 泸州银行泸县支行, *4。

十二、竞租时间:2023年 7 月 3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竞租人未能按时到场的,视同放弃竞租资格。

十三、竞租地点:泸县产业 (略) 会议室(泸县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6楼)。

十四、竞租结束后,由泸县建筑 (略) 委托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 (略) 负责该项目资产的出租运营管理。

十五、本次招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公告人:泸县建筑 (略)

日 期:2023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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