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整栋楼招租交易公告
儋州市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整栋楼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整栋楼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21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6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6月2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1 | 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二层 | 386.53 | 5000 | 1547 | 1547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90天(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 承租押金(元) | 两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该房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为国家税 (略) 税务局闲置办公房, (略) 政府调拨房产,无争议、 (略) 税务局。 | |||||||||||
租赁用途 | 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会议纪要 | ||||||||||
会议时间 | 2022年9月29日 | |||||||||||
审批单位 | 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R 机构性质:机关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关于国家税 (略) 税务局对外出租闲置办公用房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时间。 5、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
报名时间 | 2023年6月15日至 2023年6月29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6月2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 费,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6月15日9:00 | 6月30日9:00 | 5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卢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整栋楼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21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6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6月2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1 | 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二层 | 386.53 | 5000 | 1547 | 1547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90天(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 承租押金(元) | 两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该房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为国家税 (略) 税务局闲置办公房, (略) 政府调拨房产,无争议、 (略) 税务局。 | |||||||||||
租赁用途 | 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会议纪要 | ||||||||||
会议时间 | 2022年9月29日 | |||||||||||
审批单位 | 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R 机构性质:机关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关于国家税 (略) 税务局对外出租闲置办公用房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时间。 5、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那大镇铺仔居委会铺仔路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
报名时间 | 2023年6月15日至 2023年6月29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6月2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 费,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原国税宝岛税务所 | 6月15日9:00 | 6月30日9:00 | 5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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