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石林 (略) 委托,将对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的部分大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标的名称(坐落) | 占地面积(亩) | 大棚建筑面积(亩) | 起拍价 (万元/年)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次) | 备注 |
1 |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七标段 | 111.59 | 70.01 | 61.05 | *.00 | 10000.00 | 面积实际以现场测(丈)量为准 |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竞得企业自签署招租中标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在石林 (略) 。
2、竞得企业在石林县 (略) 之日起一个月内,须 (略) 新增实缴注册资本金,新增实缴注册资本金应当与企业竞得设施大棚总投资相符。
3、竞租人在竞租报名前应当向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简称“石林台创委”)提供书面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书,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应当符合台创园发展规划及要求,并经石林台创委初审后报项目指挥部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招租报名竞拍。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竞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略) ,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至2023年7月4日16: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或者自行到现场查验标的物。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前到账为准。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
竞租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租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石林支行
账 号:*9901
(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整)。
(3)招租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未成功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六、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项目初审取得报名资格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 (略) 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二)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书;(2)竞租承诺书;(3)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4)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书(经批复或者审核的);(5)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6)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竞价文件获取:
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七、网络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7月5日10:30时。
2、网络竞价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须在2023年7月5日10:2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租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价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竞拍标的大棚增价幅度为10000元/次,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公告发布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十、成交款: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交纳第一年租金。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竞租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十一、佣金:竞租成功后,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竞租成功后3日内向 (略) 支付佣金,佣金按单个标的收取,占地面积60亩以下按8000元/标的,占地面积60亩以上按12000元/标的。
十二、特别说明: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竞拍人可以与石林 (略) 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拍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拍之前书面提出。
2、租期:五年,合同为五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一付支付租金。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交纳第一年租金。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转租,以后合同每年度届满前的10日内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下一合同年度的租金。
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竞得人需向委托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0元/标的,用于租金滞纳金、违约保证金、大棚保修等。租赁到期后,根据合同结算退还。
4、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5、标的物内变压器及给排水搭接等手续由竞租人中标后按照需求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招租单位只负责到提供招租地块的边电力接入建设,灌溉用水负责接口到地块边、自来水不负责接入口建设。
6、标的物招租成功后由中标方负责申报建设项目涉及的环评报告编制、水保方案编制及农用设施用地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竟租人在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由竟租人向相关部门缴纳。竟租人为开展经营需对竟租标的物进行改造,更新的,应提前将改造、更新方案报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由竟租人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竟租人改造更新标的物,应确保标的物主体结构安全、完好,待竟租期满,应完整移交。标的物所包含的设施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灌溉设施、喷灌设施、钢架、遮阳系统、遮阴系统、控制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卷膜系统,电力设备等等。
8、竟租人因经营项目需要新建的设施,设备经营期满后在不损害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下可自行拆走或者以协商形式处置,因项目必须进行的道路、路面、管理房内部硬化,经营期满后在不损害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下可自行拆走或者以协商形式处置。
9、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最终解释权归石林 (略) 。
10、后附《租赁合同》,仅供竞租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11、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电话:赵先生*、耿先生*
附件:
1、竞租须知
2、竞租申请书
3、竞租承诺书
4、租赁合同
5、投标人承诺书
6、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明细表
(略)
2023年6月19日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明细表
序号 | 标的名称(坐落) | 占地面积(亩) | 大棚建筑面积(亩) | 起拍价 (万元/年)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次) | 备注 |
1 |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七标段 | 111.59 | 70.01 | 61.05 | *.00 | 10000.00 | 面积实际以现场测(丈)量为准 |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石林 (略) 委托,将对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的部分大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标的名称(坐落) | 占地面积(亩) | 大棚建筑面积(亩) | 起拍价 (万元/年)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次) | 备注 |
1 |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七标段 | 111.59 | 70.01 | 61.05 | *.00 | 10000.00 | 面积实际以现场测(丈)量为准 |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竞得企业自签署招租中标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在石林 (略) 。
2、竞得企业在石林县 (略) 之日起一个月内,须 (略) 新增实缴注册资本金,新增实缴注册资本金应当与企业竞得设施大棚总投资相符。
3、竞租人在竞租报名前应当向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简称“石林台创委”)提供书面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书,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应当符合台创园发展规划及要求,并经石林台创委初审后报项目指挥部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招租报名竞拍。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竞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略) ,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至2023年7月4日16: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或者自行到现场查验标的物。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前到账为准。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
竞租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租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石林支行
账 号:*9901
(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整)。
(3)招租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未成功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六、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项目初审取得报名资格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 (略) 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二)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书;(2)竞租承诺书;(3)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4)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书(经批复或者审核的);(5)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6)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竞价文件获取:
竞租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七、网络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7月5日10:30时。
2、网络竞价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须在2023年7月5日10:2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租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价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竞拍标的大棚增价幅度为10000元/次,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公告发布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十、成交款: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交纳第一年租金。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竞租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十一、佣金:竞租成功后,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竞租成功后3日内向 (略) 支付佣金,佣金按单个标的收取,占地面积60亩以下按8000元/标的,占地面积60亩以上按12000元/标的。
十二、特别说明: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竞拍人可以与石林 (略) 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拍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拍之前书面提出。
2、租期:五年,合同为五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一付支付租金。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交纳第一年租金。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转租,以后合同每年度届满前的10日内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下一合同年度的租金。
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竞得人需向委托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0元/标的,用于租金滞纳金、违约保证金、大棚保修等。租赁到期后,根据合同结算退还。
4、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5、标的物内变压器及给排水搭接等手续由竞租人中标后按照需求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招租单位只负责到提供招租地块的边电力接入建设,灌溉用水负责接口到地块边、自来水不负责接入口建设。
6、标的物招租成功后由中标方负责申报建设项目涉及的环评报告编制、水保方案编制及农用设施用地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竟租人在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由竟租人向相关部门缴纳。竟租人为开展经营需对竟租标的物进行改造,更新的,应提前将改造、更新方案报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由竟租人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竟租人改造更新标的物,应确保标的物主体结构安全、完好,待竟租期满,应完整移交。标的物所包含的设施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灌溉设施、喷灌设施、钢架、遮阳系统、遮阴系统、控制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卷膜系统,电力设备等等。
8、竟租人因经营项目需要新建的设施,设备经营期满后在不损害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下可自行拆走或者以协商形式处置,因项目必须进行的道路、路面、管理房内部硬化,经营期满后在不损害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下可自行拆走或者以协商形式处置。
9、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最终解释权归石林 (略) 。
10、后附《租赁合同》,仅供竞租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11、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电话:赵先生*、耿先生*
附件:
1、竞租须知
2、竞租申请书
3、竞租承诺书
4、租赁合同
5、投标人承诺书
6、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明细表
(略)
2023年6月19日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棚招租明细表
序号 | 标的名称(坐落) | 占地面积(亩) | 大棚建筑面积(亩) | 起拍价 (万元/年)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次) | 备注 |
1 | 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七标段 | 111.59 | 70.01 | 61.05 | *.00 | 10000.00 | 面积实际以现场测(丈)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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