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乐陵市耕地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乐陵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乐陵市耕地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 (略) 农业农村局20 (略) 耕地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预算金额*.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09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地址: (略) 五洲中大道299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市中街道科技创新创业园47号
联系电话:*
发 布 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 (略) 农业农村局20 (略) 耕地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预算金额*.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09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地址: (略) 五洲中大道299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市中街道科技创新创业园47号
联系电话:*
发 布 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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