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沙颍河阜阳闸下锚地清淤疏浚所产生泥砂网络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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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沙颍河阜阳闸下锚地清淤疏浚所产生泥砂网络拍卖交易公告

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Y2023CQ0087

??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6月29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颍东区沙颍河阜阳闸下锚地清淤疏浚所产生泥砂,起拍价:62.4234万元,初步勘测泥沙数量约为48018吨(方量约为35568.71 m3),最终吨数以现场过磅或实船丈量进行结算,竞拍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次,按现状整体拍卖其他详见《交易文件》,勘验费、评估费 8000 元由买受人承担。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3年6月28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达到 2 家及以上,其中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竞买人须全面了解和确认《拍卖公告》、《竞价须知》等相关文件,同意遵守执行;竞买人应当熟知“网络拍卖”设置的竞价时限、延时周期、加价幅度等事宜。

四、报名条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1时止,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登录、登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阜阳颍东农村 (略) ;子账号:**;转账备注:颍东泥沙保证金)等事项,逾期不予办理。

五、重要声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政策,若因竞拍人自身问题不符合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标的或退款或赔偿等。

3.本次拍卖标的为沙颍河阜阳闸下锚地清淤所产生泥砂,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清淤工程采用挖泥船作业。竞拍人竞拍成交后,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采用船只或车辆运输方式,拍卖标的自挖泥船移交给成交人后,所涉及一切税、费等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费、丈量费、装卸费、运输费、人员工资及人身保险费等)。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问题等也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为避免泥砂堆放对土地、环保、防洪等方面产生影响,竞拍成交人须自行确定堆放地点,必须做到随交随运、随到随转,如不能及时转运,每逾期1日按20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延误堆积,超过三天的仍不能完工,视为对竞拍剩余物所有权的完全放弃,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有权自行处置剩余物。同时,对于产生临时堆放、运输、加工过程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买受人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颍东生态环境分局及向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监督,防止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4、本次拍卖泥沙,最终吨数以现场过磅或实船丈量进行结算。如买受人采取在颍东区指定码头装卸,则以码头实际过磅吨数结算金额;如买受人采取船只运输,则以现场实船丈量计量吨位结算金额,现场过磅或实船丈量由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现场实施,过磅费用或丈量费用由买受方承担。竞拍成交人所缴纳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5、拍卖成交后,竞拍成交人须在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在移交过程中,按过磅吨数计算的成交金额达到成交款,则成交人须再行缴纳人民币**万元,方可继续接运泥砂,以此类推,最终据实结算,多余退还。同时成交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纳拍卖佣金(按拍卖总成交金额5%的比例收取)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北京路支行、账号:1201 1201 0400 12545)。

6.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7.逾期不缴纳成交款及佣金者,即视为买受人悔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咨询地点: (略) 颍州区祥源文旅城祥瑞府2栋1单元102室。

七、咨询电话:0558-*、*、*

(略)

2023年6月20日

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Y2023CQ0087

??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6月29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颍东区沙颍河阜阳闸下锚地清淤疏浚所产生泥砂,起拍价:62.4234万元,初步勘测泥沙数量约为48018吨(方量约为35568.71 m3),最终吨数以现场过磅或实船丈量进行结算,竞拍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次,按现状整体拍卖其他详见《交易文件》,勘验费、评估费 8000 元由买受人承担。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3年6月28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达到 2 家及以上,其中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竞买人须全面了解和确认《拍卖公告》、《竞价须知》等相关文件,同意遵守执行;竞买人应当熟知“网络拍卖”设置的竞价时限、延时周期、加价幅度等事宜。

四、报名条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1时止,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登录、登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阜阳颍东农村 (略) ;子账号:**;转账备注:颍东泥沙保证金)等事项,逾期不予办理。

五、重要声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政策,若因竞拍人自身问题不符合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标的或退款或赔偿等。

3.本次拍卖标的为沙颍河阜阳闸下锚地清淤所产生泥砂,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清淤工程采用挖泥船作业。竞拍人竞拍成交后,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采用船只或车辆运输方式,拍卖标的自挖泥船移交给成交人后,所涉及一切税、费等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费、丈量费、装卸费、运输费、人员工资及人身保险费等)。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问题等也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为避免泥砂堆放对土地、环保、防洪等方面产生影响,竞拍成交人须自行确定堆放地点,必须做到随交随运、随到随转,如不能及时转运,每逾期1日按20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延误堆积,超过三天的仍不能完工,视为对竞拍剩余物所有权的完全放弃,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有权自行处置剩余物。同时,对于产生临时堆放、运输、加工过程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买受人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颍东生态环境分局及向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监督,防止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4、本次拍卖泥沙,最终吨数以现场过磅或实船丈量进行结算。如买受人采取在颍东区指定码头装卸,则以码头实际过磅吨数结算金额;如买受人采取船只运输,则以现场实船丈量计量吨位结算金额,现场过磅或实船丈量由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现场实施,过磅费用或丈量费用由买受方承担。竞拍成交人所缴纳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5、拍卖成交后,竞拍成交人须在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在移交过程中,按过磅吨数计算的成交金额达到成交款,则成交人须再行缴纳人民币**万元,方可继续接运泥砂,以此类推,最终据实结算,多余退还。同时成交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纳拍卖佣金(按拍卖总成交金额5%的比例收取)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北京路支行、账号:1201 1201 0400 12545)。

6.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7.逾期不缴纳成交款及佣金者,即视为买受人悔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咨询地点: (略) 颍州区祥源文旅城祥瑞府2栋1单元102室。

七、咨询电话:0558-*、*、*

(略)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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