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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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号地块

(略) 晋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晋宁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15:00止

挂牌地点: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地块简介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起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JN2021-30号

(略) 晋宁区晋城街道办北门片区

54759.24

城镇住宅用地

>1.0且≤3.1

≤25%

≥40%

80米

70

7556.88

80

2270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其他竞买要求

(一) (略) 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晋自然资源规条(2021)022号)要求执行。

(二)出让地块内若涉及环保、滇管、水利、林业等手续,由土地竞得者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或其他设施需改迁或保留,由土地竞得者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公开交易的土地竞得者必须遵守2022年印发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五)依据《晋宁区晋城北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为保持项目开发整体性,本次土地竞得者,必须承诺在整合地块及控规范围内其他地块的土地出让时报名参与竞买,竞得土地后必须按区规委会审批通过的项目整体规划方案开发建设。

(六)土地竞得人在签订JN2021-30号地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 (略) 晋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晋宁区晋城 (略) 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公共服务用房配建协议》。回迁安置房、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必须全部无偿移交给晋城街道办事处,相关事宜详见协议。

五、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交易文件。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2日17:00(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17:00),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现场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七、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地 址: (略) 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鸥*广场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8室

联系电话:0871-*

联 系 人:柯先生、段女士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略) 晋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晋宁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15:00止

挂牌地点: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地块简介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起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JN2021-30号

(略) 晋宁区晋城街道办北门片区

54759.24

城镇住宅用地

>1.0且≤3.1

≤25%

≥40%

80米

70

7556.88

80

2270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其他竞买要求

(一) (略) 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晋自然资源规条(2021)022号)要求执行。

(二)出让地块内若涉及环保、滇管、水利、林业等手续,由土地竞得者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或其他设施需改迁或保留,由土地竞得者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公开交易的土地竞得者必须遵守2022年印发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五)依据《晋宁区晋城北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为保持项目开发整体性,本次土地竞得者,必须承诺在整合地块及控规范围内其他地块的土地出让时报名参与竞买,竞得土地后必须按区规委会审批通过的项目整体规划方案开发建设。

(六)土地竞得人在签订JN2021-30号地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 (略) 晋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晋宁区晋城 (略) 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公共服务用房配建协议》。回迁安置房、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必须全部无偿移交给晋城街道办事处,相关事宜详见协议。

五、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交易文件。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2日17:00(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17:00),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现场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七、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地 址: (略) 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鸥*广场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8室

联系电话:0871-*

联 系 人:柯先生、段女士


(略)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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