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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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地块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挂牌出让公告

(宝自然资告字[2023]5号)

经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位 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增幅

(万元)

土地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建筑

规模(M2

建筑限高(米)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1-08-01地块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内(南侧)、友宝支线铁路西侧

10893

工业

用地

1.1以上

30 以上

11983

30以下

50

155.7699

5

155.7699

备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领办制+监管制”出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53号)及《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宝自然资联[2023]1号)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方式出让。1、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宝清县土地等别为 14等,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2、生态环境准入控制指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国家相关要求;3、项目准入条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投资:每公顷 890 万元以上:5、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6、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辅助用房须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工业用地的生产制造用房,须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工业建筑厂房要求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用地“标准地”(试点区)控制指标体系》。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建设单位欠缴土地出让 (略) 规划建设的不得参加报名)。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的项目,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2、本次挂牌底价为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含开发过程中涉及按有关规定应收税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申请竞买流程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挂牌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日09时至 **日17时;

2、申请人可于**日09时起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及矿产权信息—下载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日09时至**日15时(自由报价时间);

4、申请人可于**日 至 **日15时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竞买申请;

5、申请人可于**日1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6、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7、二次竞价开始时间:**日15:30时,竞价延时时段300秒,询问期时长30分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宝清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挂牌地块一旦成交后,将 (略) 场网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已实施“标准地”及“用地清单制”管理,形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 “清单制出让建设标准及要求”及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用地设计说明及附图》及相关附件。

八、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九、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以上地块如果在挂牌期间未成交,经宝清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后,开始下一个挂牌周期,继续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挂牌。

十、本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一、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胡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0469-*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挂牌出让公告

(宝自然资告字[2023]5号)

经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位 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增幅

(万元)

土地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建筑

规模(M2

建筑限高(米)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1-08-01地块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内(南侧)、友宝支线铁路西侧

10893

工业

用地

1.1以上

30 以上

11983

30以下

50

155.7699

5

155.7699

备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领办制+监管制”出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53号)及《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宝自然资联[2023]1号)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方式出让。1、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宝清县土地等别为 14等,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2、生态环境准入控制指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国家相关要求;3、项目准入条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投资:每公顷 890 万元以上:5、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6、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辅助用房须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工业用地的生产制造用房,须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工业建筑厂房要求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用地“标准地”(试点区)控制指标体系》。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建设单位欠缴土地出让 (略) 规划建设的不得参加报名)。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的项目,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2、本次挂牌底价为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含开发过程中涉及按有关规定应收税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申请竞买流程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挂牌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日09时至 **日17时;

2、申请人可于**日09时起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及矿产权信息—下载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日09时至**日15时(自由报价时间);

4、申请人可于**日 至 **日15时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竞买申请;

5、申请人可于**日1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6、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7、二次竞价开始时间:**日15:30时,竞价延时时段300秒,询问期时长30分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宝清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挂牌地块一旦成交后,将 (略) 场网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已实施“标准地”及“用地清单制”管理,形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 “清单制出让建设标准及要求”及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用地设计说明及附图》及相关附件。

八、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九、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以上地块如果在挂牌期间未成交,经宝清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后,开始下一个挂牌周期,继续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挂牌。

十、本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一、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胡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0469-*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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