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市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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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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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市政办〔2023〕2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管委会,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市监局、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防救援大队:

《 (略) 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由《 (略) “企业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略) “退休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略) 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实施方案》和《 (略) 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四个改革方案构成,已经2023年第三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本文有删减)

(略) “企业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略) 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 (略) 实际,特制定《 (略) “企业准营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符合室内50平米以上的店面。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推动企业设立登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整合形成“企业准营一件事”,按照“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套流程、并联审批”模式集成办理登记许可。

二、主要措施

(一)线上“一站式”办理。在系统完成企业准营一件事套餐配置。申请人在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后,可同步申请“企业准营一件事”,系统将申报信息实时推送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窗口人员受理后,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的主管部门审核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办结。办理进度、办件结果实时共享,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线下综合一窗受理。 在涉企服务专区设置企业准营一件事综合窗口,配备2名工作人员。开办主体在取得企业设立登记后,在综合窗口申请办理企业准营一件事。经营场所面积在299平方米以下的,只需提供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相关材料;经营场所面积在299平发米以上的,还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受理材料,对采取告知承诺的材料,出具告知承诺书并登记办件。市消防大队授权进驻中心综合窗口,各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地区审批平台,对推送的办件信息进行并联审批、办结。办件结果可由综窗人员通过快递送达,或开办主体到综窗领取。(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减流程、减时限、减环节”。 (略) 场主体设立登记完成后,申请“一件事套餐”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业务时,归并整合相关信息采集项。对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过程中已采集的名称、主体类型、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共性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依托电子签章,实现设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检查审批、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证照共享。将企业准营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19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

(四)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 (略) 场监管、建设队*优势,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推动餐饮经营全过程管控,守牢安全底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厘清餐饮行业监管边界和范围,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于通过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名单信息及时与住建部门共享。(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等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支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推动“企业准营一件事”的落地生根。

(二)加强宣传培训,主动引导办理。各涉及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准营“一件事”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窗口提供办事指导,主动引导群众申报企业准营“一件事”。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熟知业务流程,掌握材料受理审核要点,在确保综窗人员能够熟练受、办理套餐业务之前,各相关主管部门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到综合窗口进行指导及共同受理办件。

(三)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改革落地。要加强对改革督查,及时跟踪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改革进度,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纳入星级窗口、“放管服”改革内容,确保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地。

附件:“企业准营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

“企业准营一件事”流程图

(略) “退休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退休一件事”广度深度,进一步减环节、压时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有温度的退休经办服务, (略)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一次申请受理、部门联动办理”服务模式,梳理整合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卫健等部门在事业单位干部办理退休时涉及的服务事项,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线上“一网登录、一次申报、一次办结、一体反馈”模式,减少群众办理环节、等待时间和跑动次数,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联办事项。目前, (略) “退休一件事”以事业单位干部正常退休为试点先行。对符 (略) 范围内申请正常退休的事业单位干部,实现退休待遇申领、电子退休证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离退休夫妻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工资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理。

(二)加强业务协同。根据“退休一件事”申请材料,规范事项经办联办,整合优化业务流程,依托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多个部门不同事项联动办理。

(三)完善服务机制。“退休一件事”由市政务服务大厅在在地区一体化平台上完善套餐配置,从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按照“一窗收件、数据共享、内部联动、限时办结”的业务流程要求,建立健全联办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退休一件事”改革工作。

三、办理流程

(一)提前预审、完善信息。申请退休干部单位的人事专员需提前将申请退休人员的相关年龄条件(档案出生时间、退休时间、待遇执行时间、视同工龄)、缴费条件(连续工龄起算时间、累计缴费年限、单位缴费年限)、个人人事档案核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等工作前置,提前到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进行基础信息的预审和完善。

(二)线上申请、一套材料。相关单位收到人社局下发的办理退休通知后,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上自主申请“退休一件事”套餐办理, (略) 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上代为申报。

(三)数据共享,部门联办。

1.人社局根据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为申报单位的退休人员核算社保退休待遇。

2.医保局对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进行核实,根据人社部门认定的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缴费年限,核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在医保系统里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信息变更。

3.卫健委对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申请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工资进行审批。

4.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进行审核,手续齐全的按规定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退休一件事”,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改革,涉及到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全力推进。

(二)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作用,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注重协同配合,明确各自职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

(二)加强宣传。加强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的宣传,突出重点、注重成效,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改革动态,通过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审批服务。

(三)接受监督。全程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在帮办代办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在事项办理过程中严禁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强化考核。根据帮办代办服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形势,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切实增强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的考核,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附件:1.政府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2.社会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

3.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政府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存量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局


2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委


3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局


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6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建局


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含安质监手续)


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10

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

(略) 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3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14

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


社会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存量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局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发改委

根据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县市权限内的投资项目核准。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4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自然资源局


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6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建局


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安质监手续)


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10

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

(略) 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3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14

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


附件2:

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邮编


项目单位地址


项目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投资总额


建设地址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国内企业投资¨ 外商投资¨ 其他¨

土地性质

划拨¨ 出让¨

是否重点项目

是¨ 否¨

委托帮/代办事项


是否开工

是¨ 否¨

备注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全部属实,如因信息失实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单位盖章(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注:请申请人出示由申请单位出具的相关业务委托办理书面证明。

附件3:

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委托人系 项目的项目单位,现委托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该项目中的下列事项:

1、

2、

3、

4、

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上述代理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转委托权限: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项目单位):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略) 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实施方案

为 (略) 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84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的决策部署,围绕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减轻园区企业负担,更好地落实“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要求为目标,以园区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建立健全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和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园区办事不出园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略) 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园区服务平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 (略) 特点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结合每个园区集聚产业、运营管理、地理位置等方面的特色,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引导园区优化整合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金融财税、企业孵化、商贸物流等方面的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加快运用自治区、地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强化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强化培训监督,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服务,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综合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建设园区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略)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在场地面积满足企业办事需求的基础上,对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立园区政务服务专窗,梳理、公示园区承办服务企业事项清单,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2.探索全程代办工作机制。由园区工作人员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程代办,满足工作需求。(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

1.鼓励行政权力下放园区。结合实际,市直各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选择与园区企业密切相关、办理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或委托的方式,将行政权力下放给园区,将审批服务前移。(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2.做好审批服务充分授权。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法定程序,对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和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充分授权,明确各岗位的行政审批权限和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3.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对涉及园区企业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应集中在企业服务中心审批办结,重点是工商、税务以及投资建设审批与服务等事项,必须杜绝服务窗口和单位“两头受理”,导致出现企业跑两头的现象。(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健全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做到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提升园区企业满意度

1.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市直各包联部门要结合实际,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定期或不定期入园进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员工的生产生活困难,做到按需分类施策,精准贴心服务。(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各园区积极组织召开联系会,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拉近政府与企业间的距离。(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3.加强政务公开。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种渠道,全面公开与园区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以及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方便企业了解政策、获取信息。(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4.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方法。对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后补、承诺制、上门办理、全程代办等服务方式,探索实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在行政审批领域快速推进,最大程度上利企便民,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五)提升服务能力和效能

1.强化培训监督,推进人员管理标准化。市直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强化监督和指导,市政务服务大厅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纳入本级统一管理、评先选优,统一作出计划和安排,制定《园区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2.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在线投诉、电话投诉、意见本等多种投诉渠道。(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3.加强社会监督。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引进社会媒体开展广泛有效的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园区要建立健全提升园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的下放、授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提升园区服务能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根据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的不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企业的互动和交流,及时解决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考评,确保落实。制定科学有效的园区政务服务监督考评指标体系和科学可行的考评办法,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纳入园区管委会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激励作用,找准问题短板,固强补弱,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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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政办〔2023〕2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管委会,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市监局、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防救援大队:

《 (略) 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由《 (略) “企业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略) “退休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略) 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实施方案》和《 (略) 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四个改革方案构成,已经2023年第三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本文有删减)

(略) “企业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略) 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 (略) 实际,特制定《 (略) “企业准营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符合室内50平米以上的店面。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推动企业设立登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整合形成“企业准营一件事”,按照“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套流程、并联审批”模式集成办理登记许可。

二、主要措施

(一)线上“一站式”办理。在系统完成企业准营一件事套餐配置。申请人在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后,可同步申请“企业准营一件事”,系统将申报信息实时推送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窗口人员受理后,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的主管部门审核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办结。办理进度、办件结果实时共享,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线下综合一窗受理。 在涉企服务专区设置企业准营一件事综合窗口,配备2名工作人员。开办主体在取得企业设立登记后,在综合窗口申请办理企业准营一件事。经营场所面积在299平方米以下的,只需提供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相关材料;经营场所面积在299平发米以上的,还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受理材料,对采取告知承诺的材料,出具告知承诺书并登记办件。市消防大队授权进驻中心综合窗口,各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地区审批平台,对推送的办件信息进行并联审批、办结。办件结果可由综窗人员通过快递送达,或开办主体到综窗领取。(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减流程、减时限、减环节”。 (略) 场主体设立登记完成后,申请“一件事套餐”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业务时,归并整合相关信息采集项。对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过程中已采集的名称、主体类型、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共性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依托电子签章,实现设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检查审批、设置大型户外 (略)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片审批证照共享。将企业准营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19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

(四)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 (略) 场监管、建设队*优势,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推动餐饮经营全过程管控,守牢安全底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厘清餐饮行业监管边界和范围,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于通过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名单信息及时与住建部门共享。(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等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支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推动“企业准营一件事”的落地生根。

(二)加强宣传培训,主动引导办理。各涉及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准营“一件事”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窗口提供办事指导,主动引导群众申报企业准营“一件事”。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熟知业务流程,掌握材料受理审核要点,在确保综窗人员能够熟练受、办理套餐业务之前,各相关主管部门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到综合窗口进行指导及共同受理办件。

(三)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改革落地。要加强对改革督查,及时跟踪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改革进度,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纳入星级窗口、“放管服”改革内容,确保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地。

附件:“企业准营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

“企业准营一件事”流程图

(略) “退休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退休一件事”广度深度,进一步减环节、压时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有温度的退休经办服务, (略)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一次申请受理、部门联动办理”服务模式,梳理整合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卫健等部门在事业单位干部办理退休时涉及的服务事项,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线上“一网登录、一次申报、一次办结、一体反馈”模式,减少群众办理环节、等待时间和跑动次数,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联办事项。目前, (略) “退休一件事”以事业单位干部正常退休为试点先行。对符 (略) 范围内申请正常退休的事业单位干部,实现退休待遇申领、电子退休证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离退休夫妻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工资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理。

(二)加强业务协同。根据“退休一件事”申请材料,规范事项经办联办,整合优化业务流程,依托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多个部门不同事项联动办理。

(三)完善服务机制。“退休一件事”由市政务服务大厅在在地区一体化平台上完善套餐配置,从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按照“一窗收件、数据共享、内部联动、限时办结”的业务流程要求,建立健全联办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退休一件事”改革工作。

三、办理流程

(一)提前预审、完善信息。申请退休干部单位的人事专员需提前将申请退休人员的相关年龄条件(档案出生时间、退休时间、待遇执行时间、视同工龄)、缴费条件(连续工龄起算时间、累计缴费年限、单位缴费年限)、个人人事档案核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等工作前置,提前到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进行基础信息的预审和完善。

(二)线上申请、一套材料。相关单位收到人社局下发的办理退休通知后,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上自主申请“退休一件事”套餐办理, (略) 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上代为申报。

(三)数据共享,部门联办。

1.人社局根据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为申报单位的退休人员核算社保退休待遇。

2.医保局对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进行核实,根据人社部门认定的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缴费年限,核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在医保系统里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信息变更。

3.卫健委对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申请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工资进行审批。

4.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疆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套餐模块推送的信息进行审核,手续齐全的按规定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退休一件事”,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改革,涉及到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全力推进。

(二)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作用,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注重协同配合,明确各自职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

(二)加强宣传。加强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的宣传,突出重点、注重成效,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改革动态,通过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审批服务。

(三)接受监督。全程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在帮办代办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在事项办理过程中严禁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强化考核。根据帮办代办服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形势,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切实增强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的考核,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附件:1.政府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2.社会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

3.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政府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存量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局


2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委


3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局


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6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建局


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含安质监手续)


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10

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

(略) 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3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14

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


社会投资类项目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存量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局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发改委

根据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县市权限内的投资项目核准。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4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自然资源局


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6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建局


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安质监手续)


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10

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

(略) 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3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14

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


附件2:

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邮编


项目单位地址


项目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投资总额


建设地址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国内企业投资¨ 外商投资¨ 其他¨

土地性质

划拨¨ 出让¨

是否重点项目

是¨ 否¨

委托帮/代办事项


是否开工

是¨ 否¨

备注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全部属实,如因信息失实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单位盖章(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注:请申请人出示由申请单位出具的相关业务委托办理书面证明。

附件3:

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委托人系 项目的项目单位,现委托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该项目中的下列事项:

1、

2、

3、

4、

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上述代理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转委托权限: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项目单位):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略) 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实施方案

为 (略) 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84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的决策部署,围绕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减轻园区企业负担,更好地落实“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要求为目标,以园区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建立健全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和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园区办事不出园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略) 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园区服务平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 (略) 特点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结合每个园区集聚产业、运营管理、地理位置等方面的特色,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引导园区优化整合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金融财税、企业孵化、商贸物流等方面的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加快运用自治区、地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强化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强化培训监督,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服务,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综合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建设园区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略)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在场地面积满足企业办事需求的基础上,对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立园区政务服务专窗,梳理、公示园区承办服务企业事项清单,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2.探索全程代办工作机制。由园区工作人员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程代办,满足工作需求。(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

1.鼓励行政权力下放园区。结合实际,市直各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选择与园区企业密切相关、办理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或委托的方式,将行政权力下放给园区,将审批服务前移。(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2.做好审批服务充分授权。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法定程序,对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和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充分授权,明确各岗位的行政审批权限和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3.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对涉及园区企业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应集中在企业服务中心审批办结,重点是工商、税务以及投资建设审批与服务等事项,必须杜绝服务窗口和单位“两头受理”,导致出现企业跑两头的现象。(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健全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做到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提升园区企业满意度

1.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市直各包联部门要结合实际,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定期或不定期入园进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员工的生产生活困难,做到按需分类施策,精准贴心服务。(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各园区积极组织召开联系会,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拉近政府与企业间的距离。(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3.加强政务公开。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种渠道,全面公开与园区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以及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方便企业了解政策、获取信息。(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4.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方法。对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后补、承诺制、上门办理、全程代办等服务方式,探索实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在行政审批领域快速推进,最大程度上利企便民,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五)提升服务能力和效能

1.强化培训监督,推进人员管理标准化。市直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强化监督和指导,市政务服务大厅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纳入本级统一管理、评先选优,统一作出计划和安排,制定《园区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2.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在线投诉、电话投诉、意见本等多种投诉渠道。(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3.加强社会监督。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引进社会媒体开展广泛有效的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单位: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管委会、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园区要建立健全提升园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的下放、授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提升园区服务能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根据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的不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企业的互动和交流,及时解决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考评,确保落实。制定科学有效的园区政务服务监督考评指标体系和科学可行的考评办法,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纳入园区管委会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激励作用,找准问题短板,固强补弱,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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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市政办〔20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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