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汉土出告字号
汉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汉土出告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兴汉新区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2023年6月20日 至 2023年6月29日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XH* | 地块位置 | 兴汉新区西翼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 | 95680.52㎡ | 出让年期 | 70年 | 成交价 (万元) | 51667.481 |
受让单位 | 陕西 (略) | ||||
备注: |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幼儿园(独立设置,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产权无偿移交协议)用地面积5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1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72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45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420平方米、公厕(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移交给有关部门;其他公建配套: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独立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030平方米、儿童、老人活动场地(独立设置)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物业管理与服务(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97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45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变电室(附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便利店(可联合设置不少于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机动车位配置、非机动车位配置、停车配建等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竞得人须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39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4784个。 |
二、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兴汉新区分局
2023年6月3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兴汉新区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2023年6月20日 至 2023年6月29日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XH* | 地块位置 | 兴汉新区西翼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 | 95680.52㎡ | 出让年期 | 70年 | 成交价 (万元) | 51667.481 |
受让单位 | 陕西 (略) | ||||
备注: |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幼儿园(独立设置,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产权无偿移交协议)用地面积5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1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72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45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420平方米、公厕(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移交给有关部门;其他公建配套: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独立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030平方米、儿童、老人活动场地(独立设置)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物业管理与服务(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97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45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可联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变电室(附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便利店(可联合设置不少于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机动车位配置、非机动车位配置、停车配建等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竞得人须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39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4784个。 |
二、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兴汉新区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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