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拍卖出让三明市沙县区金古小学东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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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拍卖出让三明市沙县区金古小学东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 (略) 沙县区金古小学东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出让宗地的主要建设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建筑须在出让红线图中建筑范围线内布置,同时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二)根据《 (略)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 (略) 委政法委等5部门《关 (略)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政〔2019〕52号)的有关规定,出让地块应按“智慧安防小区”的要求进行建设,并报经公安机关审核验收。

  (三)竞得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沙县区的,须另在沙县区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由该开发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受让人应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省、市、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五)规划和建设须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四、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上午1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

  (二)竞价规则:

  1、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制价为人民币8200万元;

  2、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拍卖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最高竞价轮次为54轮;

  3、当竞买人的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地块内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每次竞报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应为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整倍数,竞报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即为最高限制价。

  (三)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日(不含节假日),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报名参加竞买的截止时间:**日下午17时;竞买人须在竞买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并开具缴款票据,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竞买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文件(沙政地〔2022〕112号)、《竞买须知》等拍卖出让文件。

  (六)有关拍卖出让的具体事宜,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邓先生、魏先生,联系电话:0598—*。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 (略) 沙县分公司

  **日

  附表: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P2023-03

(略) 沙县区金古小学东侧

22312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服务用地-商服用地,40年。

≤1.6且>1.0

≤25%

≥30%

1100

5500

50

  根据有关规定,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 (略) 沙县区金古小学东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出让宗地的主要建设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建筑须在出让红线图中建筑范围线内布置,同时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二)根据《 (略)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 (略) 委政法委等5部门《关 (略)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政〔2019〕52号)的有关规定,出让地块应按“智慧安防小区”的要求进行建设,并报经公安机关审核验收。

  (三)竞得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沙县区的,须另在沙县区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由该开发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受让人应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省、市、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五)规划和建设须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四、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上午1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

  (二)竞价规则:

  1、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制价为人民币8200万元;

  2、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拍卖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最高竞价轮次为54轮;

  3、当竞买人的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地块内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每次竞报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应为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整倍数,竞报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即为最高限制价。

  (三)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日(不含节假日),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报名参加竞买的截止时间:**日下午17时;竞买人须在竞买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并开具缴款票据,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竞买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文件(沙政地〔2022〕112号)、《竞买须知》等拍卖出让文件。

  (六)有关拍卖出让的具体事宜,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邓先生、魏先生,联系电话:0598—*。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 (略) 沙县分公司

  **日

  附表: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P2023-03

(略) 沙县区金古小学东侧

22312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服务用地-商服用地,40年。

≤1.6且>1.0

≤25%

≥30%

1100

55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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