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汉土出告字号
汉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汉土出告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2023年6月22日 至 2023年7月2日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NZSC2023-004 | 地块位置 | 南郑区新集镇西关社区 | 土地用途 | 物流仓储 用地 |
土地面积 | 2058.03㎡ | 出让年期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87.981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
备注: |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可分期支付,30天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要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的通知》(汉住建发【2022】54号)文件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 3、地上建(构)筑物随本宗地一并处置,由土地竞得方在签订出让合同时一并缴纳地上资产98.2109万元至出让金专户。 |
二、公示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9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
2023年7月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2023年6月22日 至 2023年7月2日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NZSC2023-004 | 地块位置 | 南郑区新集镇西关社区 | 土地用途 | 物流仓储 用地 |
土地面积 | 2058.03㎡ | 出让年期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87.981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
备注: |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可分期支付,30天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要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的通知》(汉住建发【2022】54号)文件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 3、地上建(构)筑物随本宗地一并处置,由土地竞得方在签订出让合同时一并缴纳地上资产98.2109万元至出让金专户。 |
二、公示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9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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