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北贤华府”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公示
陇县“北贤华府”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公示
陇县“北贤华府”城市综合体(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陇县新城建设 (略) 建设,陕西华 (略) (略) 投资实施。北贤巷片区征收范围为东至县政府及教育小区,南至东大街,西至西大街小学,水电建司东围墙以东,北至汭河。规划总用地面积35576.70平方米(合53.37亩),建设用地面积29316.53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6260.17平方米。项目拓宽改造北贤巷、北河 (略) 道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20米和15米)。总规划建筑面积89773.46㎡,计划建设7栋住宅楼,其中18层4栋、26层1栋、6层2栋;4栋商业楼,其中2层3栋、1层1栋,物业管理用房、快递门房、垃圾收集站等配套设施520.64㎡,建筑密度23.45%,容积率2.76,同时符合县水利部门退让要求。
经我局审核,有资质单位技术审查,该规划建设方案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第五次规委会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建设方案。依照会议要求,建设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拆迁的原工信局、文旅局、税务局住宅楼用地,由商业建筑调整为街头绿地和小广场,减少商业建筑面积2376㎡,按照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陇自然资函〔2022〕137号)要求,应配建机动车位不少于815辆,规划实际停车位为234辆(其中:地面停车位78辆,地下车库停车位156辆),该公司承诺,将在本项目水银河片区补充建设停车位和人防工程(需经县住建局批准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政府网站(陇县自然资源局栏目)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
联系人:任青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图2023.6.29_t3.pdf
2.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贤巷部分)效果图
陇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日
陇县“北贤华府”城市综合体(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陇县新城建设 (略) 建设,陕西华 (略) (略) 投资实施。北贤巷片区征收范围为东至县政府及教育小区,南至东大街,西至西大街小学,水电建司东围墙以东,北至汭河。规划总用地面积35576.70平方米(合53.37亩),建设用地面积29316.53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6260.17平方米。项目拓宽改造北贤巷、北河 (略) 道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20米和15米)。总规划建筑面积89773.46㎡,计划建设7栋住宅楼,其中18层4栋、26层1栋、6层2栋;4栋商业楼,其中2层3栋、1层1栋,物业管理用房、快递门房、垃圾收集站等配套设施520.64㎡,建筑密度23.45%,容积率2.76,同时符合县水利部门退让要求。
经我局审核,有资质单位技术审查,该规划建设方案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第五次规委会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建设方案。依照会议要求,建设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拆迁的原工信局、文旅局、税务局住宅楼用地,由商业建筑调整为街头绿地和小广场,减少商业建筑面积2376㎡,按照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陇自然资函〔2022〕137号)要求,应配建机动车位不少于815辆,规划实际停车位为234辆(其中:地面停车位78辆,地下车库停车位156辆),该公司承诺,将在本项目水银河片区补充建设停车位和人防工程(需经县住建局批准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政府网站(陇县自然资源局栏目)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
联系人:任青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图2023.6.29_t3.pdf
2.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贤巷部分)效果图
陇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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