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4房转让交易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4房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美兰区灵山镇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1房、102房、103房和104房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210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7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灵山西片区旧改项目A-08地块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1房 | 96.11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2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2房 | 79.70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3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3房 | 77.34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4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4房 | 93.77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标的情况 | 房 (略) 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灵山西片区旧改项目A-08地块,位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交通状况、周围环境状况均较好,区位状况优劣程度较优。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特别告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6日 | |||||||||||
评估机构 | 评估机构:海南中兴华土 (略) 评估报告文号:中兴华资评字(2023)第04020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5K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梁天财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美事管资[2023]9号 | |||||||||||
行为批准或 | (略) 美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每套房须缴纳人民币 30 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该保证金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含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本标的按现状转让,存在的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土地面积以最终不动产权证核准的面积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灵山西片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18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买受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1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
2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2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10 | 1000元 | 120秒 | |||||||
3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3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20 | 1000元 | 120秒 | |||||||
4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4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30 | 1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麦先生 * 陈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美兰区灵山镇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1房、102房、103房和104房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210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7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灵山西片区旧改项目A-08地块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1房 | 96.11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2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2房 | 79.70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3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3房 | 77.34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4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4房 | 93.77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住宅 | * | 30 | ||||||
标的情况 | 房 (略) 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灵山西片区旧改项目A-08地块,位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交通状况、周围环境状况均较好,区位状况优劣程度较优。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特别告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6日 | |||||||||||
评估机构 | 评估机构:海南中兴华土 (略) 评估报告文号:中兴华资评字(2023)第04020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5K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梁天财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美事管资[2023]9号 | |||||||||||
行为批准或 | (略) 美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每套房须缴纳人民币 30 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该保证金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含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本标的按现状转让,存在的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土地面积以最终不动产权证核准的面积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灵山西片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18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买受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1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
2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2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10 | 1000元 | 120秒 | |||||||
3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3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20 | 1000元 | 120秒 | |||||||
4 | 绿地城玺园8栋2单元1层104房 | 7月5日9:00 | 7月19日9:30 | 1000元 | 12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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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麦先生 * 陈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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