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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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


标的名称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
交易方式拍卖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 (略)  (略) 产权交易业务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挂牌期间请意向自行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 5.转让标的须在标的交付后60天内完成提货清运工作,按每延期一天20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6.移交时按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清单仅供参考。(机器、办公设备及家具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 7.本次转让的所有机器设备均需受让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竞价成功后受让人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场拆除提货,拆除、提货搬运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人完全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标的展示时间:拍卖会前两个工作日,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东大道228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拍卖地点: (略) 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创新大厦3号楼负一楼西侧1号开标厅 11.拍卖时间:2023年7月21日15:00 12.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393.497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转让价款其余金额由受 (略)  (略) 提供的指定账户一同支付)。 (略)  (略) 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汇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交付时标的质量、数量、型号、性能、配件是否齐全及可使用性等均以现场实物为准,若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受让方搬运物资时不得破坏其它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转让方、拍卖人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受让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展示时间拍卖会前两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东大道228号)
联系人姓名周先生
联系人电话*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意向方报名所需文本 -拍卖.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转让合同模版.pdf
材料附件
交易机构联系人舒女士电话0570-*
手机号*
传真*邮箱*@*q.com
地址 (略) 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3幢207室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周豪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标的名称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
交易方式拍卖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 (略)  (略) 产权交易业务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挂牌期间请意向自行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 5.转让标的须在标的交付后60天内完成提货清运工作,按每延期一天20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6.移交时按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清单仅供参考。(机器、办公设备及家具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 7.本次转让的所有机器设备均需受让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竞价成功后受让人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场拆除提货,拆除、提货搬运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人完全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标的展示时间:拍卖会前两个工作日,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东大道228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拍卖地点: (略) 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创新大厦3号楼负一楼西侧1号开标厅 11.拍卖时间:2023年7月21日15:00 12.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393.497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转让价款其余金额由受 (略)  (略) 提供的指定账户一同支付)。 (略)  (略) 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汇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交付时标的质量、数量、型号、性能、配件是否齐全及可使用性等均以现场实物为准,若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受让方搬运物资时不得破坏其它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转让方、拍卖人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受让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展示时间拍卖会前两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东大道228号)
联系人姓名周先生
联系人电话*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意向方报名所需文本 -拍卖.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转让合同模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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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舒女士电话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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