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南康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拟供应住宅用地清单中龙岭新区地块的公告
关于撤回南康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拟供应住宅用地清单中龙岭新区地块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3月3 (略) 场监测与监管中发布了南康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拟供应住宅用地清单,拟供应4宗住宅用地,分别是南康区唐江组团TJ-02-R02地块、南康区唐江组团TJ-02-R04地块、南康区唐江组团TJ-02-R06地块、南康区龙岭新区J1-41-04地块,该4宗地块拟供应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但其中南康区龙岭新区J1-41-04地块因未完成征拆补偿及征拆协议签订的原因,不满足“净地”收储及供应条件,无法在第一批次住宅用地清单公示时间段完成供应,现予撤回。
我局于2023年3月3 (略) 场监测与监管中发布了南康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拟供应住宅用地清单,拟供应4宗住宅用地,分别是南康区唐江组团TJ-02-R02地块、南康区唐江组团TJ-02-R04地块、南康区唐江组团TJ-02-R06地块、南康区龙岭新区J1-41-04地块,该4宗地块拟供应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但其中南康区龙岭新区J1-41-04地块因未完成征拆补偿及征拆协议签订的原因,不满足“净地”收储及供应条件,无法在第一批次住宅用地清单公示时间段完成供应,现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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