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莱高铁工程涉及光伏发电设备设施一宗交易公告
济莱高铁工程涉及光伏发电设备设施一宗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2]026 | ||
项目名称 | 济莱高铁工程涉及光伏发电设备设施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 ||
挂牌价格 | 86.39万 | ||
挂牌期限 | 2023.7.12—2023.7.25 | ||
主 要 | 评估值 | 86.39万 |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大恒正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5月17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大恒正资评咨字[2023]第010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协商处置济莱高铁项目涉及光伏发电设备有关事宜的函》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交投纪要〔2023〕26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西及滩头村两处仓库内,邢村立交桥匝道圈内部分尚未拆除 | ||
标的简介 | 主要为光伏板、逆变器、高低压配电设备等资产,购置日期为2017年5月,资产处于报废状态。价格86.39万元。 转让标的以现场查勘为准,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详见明细。 其他事项详见鲁中大恒正资评咨字[2023]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明细.rar 看货联系人:侯经理,137 0641 2117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截止日(17点)前缴纳保证金15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4、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标的资产现场踏勘,明确转让设备范围及清运要求。 5、受让方需在20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倒运、迁移、现场清理工作;拆除、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非含税价格。 2、本项目资产以标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平台对资产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资产成交后标的种类、品质、数量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数量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 3、意向方须在现场看货时详细咨询看货负责人,明确本次资产处置标的情况。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先生、靳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2]026 | ||
项目名称 | 济莱高铁工程涉及光伏发电设备设施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 ||
挂牌价格 | 86.39万 | ||
挂牌期限 | 2023.7.12—2023.7.25 | ||
主 要 | 评估值 | 86.39万 |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大恒正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5月17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大恒正资评咨字[2023]第010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协商处置济莱高铁项目涉及光伏发电设备有关事宜的函》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交投纪要〔2023〕26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西及滩头村两处仓库内,邢村立交桥匝道圈内部分尚未拆除 | ||
标的简介 | 主要为光伏板、逆变器、高低压配电设备等资产,购置日期为2017年5月,资产处于报废状态。价格86.39万元。 转让标的以现场查勘为准,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详见明细。 其他事项详见鲁中大恒正资评咨字[2023]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明细.rar 看货联系人:侯经理,137 0641 2117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截止日(17点)前缴纳保证金15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4、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标的资产现场踏勘,明确转让设备范围及清运要求。 5、受让方需在20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倒运、迁移、现场清理工作;拆除、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非含税价格。 2、本项目资产以标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平台对资产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资产成交后标的种类、品质、数量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数量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 3、意向方须在现场看货时详细咨询看货负责人,明确本次资产处置标的情况。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先生、靳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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