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秀山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秀告字[2023]28号) | |||||
渝秀告字[2023]28号 2023/7/13 | |||||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宗地编号: | XS-23CR-36 | 宗地总面积: | 50881.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美萃工业园区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50881.01平方米 | 六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出让,场地外达到水、电、路三通,场地内构建筑物拆除完毕。 | |||||
起始价: | 786.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3日17时00分 | ||
备注: | 一、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 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 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8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XS-23CR-36 号地块: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3日17时00分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二)竞得人在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前不得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
联 系 人:易沁、*宇婷 | |||||
联系电话:023-*、023-* | |||||
开户单位:见出让文件 | |||||
开户银行:见出让文件 | |||||
银行帐号:见出让文件 | |||||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秀告字[2023]28号) | |||||
渝秀告字[2023]28号 2023/7/13 | |||||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宗地编号: | XS-23CR-36 | 宗地总面积: | 50881.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美萃工业园区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50881.01平方米 | 六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出让,场地外达到水、电、路三通,场地内构建筑物拆除完毕。 | |||||
起始价: | 786.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3日17时00分 | ||
备注: | 一、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 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 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8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XS-23CR-36 号地块: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3日17时00分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二)竞得人在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前不得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
联 系 人:易沁、*宇婷 | |||||
联系电话:023-*、023-* | |||||
开户单位:见出让文件 | |||||
开户银行:见出让文件 | |||||
银行帐号:见出让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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