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5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5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5号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黄埔区LG-YZ-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LG-YZ-03 | 土地面积(㎡) | 7406 | ||
土地位置 | (略) 黄埔区黄埔大道以南鱼珠地段 | ||||
出让年限(年) | 40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55 |
绿地率(%) | ≥20 | 建筑控高(m) | - | 用地性质 |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B2/B1) |
起始价(万元) | 89032 | 增价幅度(万元) | 500 | ||
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17806.4 | 19597 | 2501 | |||
土地移交 |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 ||||
备注 | 1.地块限高按照 (略) 及优化成果及机场限高要求执行。 2. (略) 设计要求与 (略) 及优化成果做好衔接,在建筑方案报审阶段审定。 3. 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明确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前,受让人需申请缴交地下空间出让金,计收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执行。 4.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兼容商业用地(B2/B1),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按照《关于核发LG-YZ-03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6643号) (略) 规划导则开发建设本地块,竞得地块用于建设金融类项目,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及相关功能机构;
(二)地块内商务物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2.5%,商业物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5%;项目自持物业比例为50%,自持物业年限不少于10年,其中自持商务物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2.5%,自持商业物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5%;
(三)项目在土地交付后4年内投入运营,投入运营后首个完整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0.5亿元;土地交付后8年内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后首个完整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亿元;
(四)在竞得地块后的工程建设施工和工程完工后使用的过程中,做好崩塌或滑坡、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
(五)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 (略)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中核心目标单元执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3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4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4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14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8月7日12时前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8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然资源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 (略) 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联系人:倪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7月14日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5号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黄埔区LG-YZ-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LG-YZ-03 | 土地面积(㎡) | 7406 | ||
土地位置 | (略) 黄埔区黄埔大道以南鱼珠地段 | ||||
出让年限(年) | 40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55 |
绿地率(%) | ≥20 | 建筑控高(m) | - | 用地性质 |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B2/B1) |
起始价(万元) | 89032 | 增价幅度(万元) | 500 | ||
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17806.4 | 19597 | 2501 | |||
土地移交 |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 ||||
备注 | 1.地块限高按照 (略) 及优化成果及机场限高要求执行。 2. (略) 设计要求与 (略) 及优化成果做好衔接,在建筑方案报审阶段审定。 3. 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明确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前,受让人需申请缴交地下空间出让金,计收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执行。 4.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兼容商业用地(B2/B1),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按照《关于核发LG-YZ-03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6643号) (略) 规划导则开发建设本地块,竞得地块用于建设金融类项目,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及相关功能机构;
(二)地块内商务物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2.5%,商业物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5%;项目自持物业比例为50%,自持物业年限不少于10年,其中自持商务物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2.5%,自持商业物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5%;
(三)项目在土地交付后4年内投入运营,投入运营后首个完整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0.5亿元;土地交付后8年内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后首个完整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亿元;
(四)在竞得地块后的工程建设施工和工程完工后使用的过程中,做好崩塌或滑坡、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
(五)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 (略)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中核心目标单元执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3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4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4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14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8月7日12时前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8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然资源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 (略) 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联系人:倪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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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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