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矿产资源领域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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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矿产资源领域专家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略)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监督保护等矿产资源领域评审评估、宣传培训、现场检查的技术支撑作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敬业,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热爱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监督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矿产资源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具有相应地质、采矿、选矿、矿物加工、测绘、环境、土地和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核心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一般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业务专家应具备科级职级以上或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

(四)业务专家和一般专家需具有5年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领域相关工作经历,核心专家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领域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活动,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入选。

二、推荐方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可选择 (略) 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自愿提出申请。填写《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含近期2寸电子相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或行业 (略) 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申报(离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三、审核入库

(略) 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自然资源局)对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进行遴选,择优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库, (略) 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推荐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 (略) 钟山中路16号( (略) 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q.com

联系人:刘茂新;联系电话:0858-*。


附件:1.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推荐表.doc

2.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名单备案表.doc




2023年7月19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略)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监督保护等矿产资源领域评审评估、宣传培训、现场检查的技术支撑作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敬业,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热爱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监督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矿产资源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具有相应地质、采矿、选矿、矿物加工、测绘、环境、土地和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核心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一般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业务专家应具备科级职级以上或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

(四)业务专家和一般专家需具有5年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领域相关工作经历,核心专家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领域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活动,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入选。

二、推荐方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可选择 (略) 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自愿提出申请。填写《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含近期2寸电子相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或行业 (略) 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申报(离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三、审核入库

(略) 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自然资源局)对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进行遴选,择优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库, (略) 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推荐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 (略) 钟山中路16号( (略) 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q.com

联系人:刘茂新;联系电话:0858-*。


附件:1.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推荐表.doc

2. (略) 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名单备案表.doc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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