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海地征〔2023〕8号-海淀区皇后店东三路皇后店中街—皇后店北一街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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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海地征〔2023〕8号-海淀区皇后店东三路皇后店中街—皇后店北一街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

  根据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与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北京实创高 (略) 协商, (略) 海淀区皇后店东三路(皇后店中街—皇后店北一街) (略) 政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事宜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友谊渠西侧,南起皇后店中街,北至皇后店北一街。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面积1.1203公顷(16.8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2665

3.99

林地

0.0765

1.15

农村道路

0.0814

1.22

沟渠

0.0002

0.01

住宅用地

0.0646

0.97

街巷用地

0.0097

0.14

草地(其他草地)

0.6214

9.32

合计

1.1203

16.8

   (略)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导致地类与本方案不同,不再重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 (略) 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该项目规划用途为S14支路用地,依据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批复开展征地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北京实创高 (略) 与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材料,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7.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共计1305.70965万元。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不涉及地上物补偿。
  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已完成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7日止),可到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办理补偿登记。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7日止),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地址:海淀区 (略) 1号楼;邮编*;联系人:左翼;联系电话:*)提出具体意见,也可依法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公告拟定报批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 (略) 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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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与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北京实创高 (略) 协商, (略) 海淀区皇后店东三路(皇后店中街—皇后店北一街) (略) 政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事宜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友谊渠西侧,南起皇后店中街,北至皇后店北一街。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面积1.1203公顷(16.8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2665

3.99

林地

0.0765

1.15

农村道路

0.0814

1.22

沟渠

0.0002

0.01

住宅用地

0.0646

0.97

街巷用地

0.0097

0.14

草地(其他草地)

0.6214

9.32

合计

1.1203

16.8

   (略)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导致地类与本方案不同,不再重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 (略) 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该项目规划用途为S14支路用地,依据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批复开展征地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北京实创高 (略) 与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材料,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7.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共计1305.70965万元。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不涉及地上物补偿。
  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已完成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7日止),可到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办理补偿登记。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7日止),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地址:海淀区 (略) 1号楼;邮编*;联系人:左翼;联系电话:*)提出具体意见,也可依法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公告拟定报批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 (略) 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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