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开工挂〔2023〕3-1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开工挂〔2023〕3-1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开工挂[2023]3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泰开工挂〔2023〕3-1号 | 医药高新区长泰河南侧、华佗路西侧 | 21512 | 工业/工业用地 | 1.3 ≤ 容积率 ≤ 2 | 40 ≤ 建筑密度 ≤ 55 | 绿化率 ≤ 15 | 50 | 176 | 880 | 2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泰开工挂〔2023〕3-1号;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9日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9日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受让人需同意按照本项目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果告知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因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竞买人如是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和个人,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进 (略) 场参与土地竞买。竞买人在交易环节,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或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竟买企业须在资格后审时提供信用查询报告,个人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土地竞买企业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查询下载信用报告,即“信用中国”提供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土地竞买个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提供查询界面截图。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 (略)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http://**/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凤凰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523-*
联系人:管先生
开户单位:以网上挂牌系统确定的账号为准 开户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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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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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泰开工挂〔2023〕3-1号 | 医药高新区长泰河南侧、华佗路西侧 | 21512 | 工业/工业用地 | 1.3 ≤ 容积率 ≤ 2 | 40 ≤ 建筑密度 ≤ 55 | 绿化率 ≤ 15 | 50 | 176 | 880 | 2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泰开工挂〔2023〕3-1号;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9日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9日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受让人需同意按照本项目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果告知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因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竞买人如是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和个人,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进 (略) 场参与土地竞买。竞买人在交易环节,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或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竟买企业须在资格后审时提供信用查询报告,个人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土地竞买企业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查询下载信用报告,即“信用中国”提供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土地竞买个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提供查询界面截图。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 (略)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http://**/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凤凰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523-*
联系人:管先生
开户单位:以网上挂牌系统确定的账号为准 开户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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