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裕东小区七套房产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裕东小区七套房产
中原产权告字(2023)6号
受委托,河南 (略) 拟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裕东小区七套房产(下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略) 东城区文化路裕东小区7套房产,建筑结构为砖混,户型三室两厅。建筑总层高为6层,拟转让房产均为六层;拟转让的七套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无抵押和对外租赁现状。
上述房产分标的单套进行转让,房产保证金10万元/套,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参与所有房产的竞买。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 (略) 董事会决议通过。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经河南 (略) 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评估报告已在 (略) 备案。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接受并执行《商丘 (略) 裕东小区七套房产公开转让方案》内容。
3、意向受让方请于挂牌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套。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指定账户。
六、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本次转让的七套房产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因房屋产权过户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及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测绘费、交易费、登记费、公证费等)全部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 (略) 、 (略) 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
5、本次转让七套房产的户型、楼层、面积、瑕疵、容积率、环境、交通、教育、商业等其他配套设施的真实情况,以意向受让方实地了解为准,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6、交易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交易标准,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过户所产生的全部风险。
7、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足额支付应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方移交房屋钥匙即视为已完成房产交割。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17时。
咨询电话:石先生0371-* *
地 址: (略) 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网 址:http://**
河南 (略)
2023年7月13日
中原产权告字(2023)6号
受委托,河南 (略) 拟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裕东小区七套房产(下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略) 东城区文化路裕东小区7套房产,建筑结构为砖混,户型三室两厅。建筑总层高为6层,拟转让房产均为六层;拟转让的七套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无抵押和对外租赁现状。
上述房产分标的单套进行转让,房产保证金10万元/套,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参与所有房产的竞买。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 (略) 董事会决议通过。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经河南 (略) 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评估报告已在 (略) 备案。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接受并执行《商丘 (略) 裕东小区七套房产公开转让方案》内容。
3、意向受让方请于挂牌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套。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指定账户。
六、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本次转让的七套房产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因房屋产权过户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及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测绘费、交易费、登记费、公证费等)全部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 (略) 、 (略) 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
5、本次转让七套房产的户型、楼层、面积、瑕疵、容积率、环境、交通、教育、商业等其他配套设施的真实情况,以意向受让方实地了解为准,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6、交易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交易标准,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过户所产生的全部风险。
7、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足额支付应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方移交房屋钥匙即视为已完成房产交割。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17时。
咨询电话:石先生0371-* *
地 址: (略) 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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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略)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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