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
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
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16-0207-6003
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临管协字〔2023〕0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临空经济区0207街区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16-0207-6003地块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临空经济区0207街区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16-0207-6003地块
宗地面积:约0.54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U14供热用地
容积率:0.6
规划建筑规模:约0.32万平方米
建筑高度:18米(建筑高度控制不包含烟筒高度)
出让年限:50年
二、申请条件
1.应满足《临空经济区0207街区DX16-0207-6002、6004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暨大兴区榆垡镇DX09-0102-0015、0019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要求,意向购地主体需构建“能源中心+综合能源站”两级能源供应系统,本宗地为能源中心(含天然气调压站),设燃气锅炉耦合空气源热泵系统,承担规划范围内40%调峰热负荷。
2.意向购地主体须为临空经济区注册企业,具备热力供应资质。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2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管委会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大兴区榆垡镇榆顺路12号榆垡临空经济创业发展中心D座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齐 培
联系电话:010-*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16-0207-6003
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临管协字〔2023〕0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临空经济区0207街区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16-0207-6003地块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临空经济区0207街区榆垡镇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16-0207-6003地块
宗地面积:约0.54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U14供热用地
容积率:0.6
规划建筑规模:约0.32万平方米
建筑高度:18米(建筑高度控制不包含烟筒高度)
出让年限:50年
二、申请条件
1.应满足《临空经济区0207街区DX16-0207-6002、6004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暨大兴区榆垡镇DX09-0102-0015、0019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要求,意向购地主体需构建“能源中心+综合能源站”两级能源供应系统,本宗地为能源中心(含天然气调压站),设燃气锅炉耦合空气源热泵系统,承担规划范围内40%调峰热负荷。
2.意向购地主体须为临空经济区注册企业,具备热力供应资质。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2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管委会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大兴区榆垡镇榆顺路12号榆垡临空经济创业发展中心D座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齐 培
联系电话:010-*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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