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海湾旅游区04-06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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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海湾旅游区04-06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奉贤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奉协信示字(2023)第3号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奉贤区海湾旅游区04-06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东至白河、南至园区一路,西至海蛟路,北至G228

九级

2.60

2.0

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70年

1、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1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老年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健身点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海湾旅游区管委会。

2、地块内应设置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设置标准参照《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DC/TJ08-402-2000)及沪绿容(2019)164号文。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间建成后权属归属地政府所有,并由属地政府负责后续管理。垃圾分类收集间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受让人负责后续管理。

3、配建一个不少于10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

4、地块内需配置通信宏基站一座,需敷设弱电管道,方便与外部沟通,地块建筑物需在地下室及电梯井道内建设室内无线覆盖分布系统。地块开发与销售方应在销售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

5、住宅管理要求:全装修住宅建筑比例100%,建筑面积51905平方米。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08月1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吴先生

联 系 人:021-*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24日

(略) 奉贤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奉协信示字(2023)第3号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奉贤区海湾旅游区04-06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东至白河、南至园区一路,西至海蛟路,北至G228

九级

2.60

2.0

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70年

1、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1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老年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健身点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海湾旅游区管委会。

2、地块内应设置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设置标准参照《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DC/TJ08-402-2000)及沪绿容(2019)164号文。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间建成后权属归属地政府所有,并由属地政府负责后续管理。垃圾分类收集间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受让人负责后续管理。

3、配建一个不少于10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

4、地块内需配置通信宏基站一座,需敷设弱电管道,方便与外部沟通,地块建筑物需在地下室及电梯井道内建设室内无线覆盖分布系统。地块开发与销售方应在销售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

5、住宅管理要求:全装修住宅建筑比例100%,建筑面积51905平方米。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08月1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吴先生

联 系 人:021-*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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