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铁路站前区D-05地块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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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铁路站前区D-05地块出让公告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3]21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2〕142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铁路站前区D-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苍南县铁路站前区D-05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703㎡,出让面积为20703㎡

宗地坐落

苍南县县城新区站南路以南、上江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40年

容积率

≤2.5

地上总建筑面积

≤51757.5㎡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55米

建筑密度

≤30%

保证金

4969万元

起始价

24845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9时0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地块内建设的住宅须落实全装修及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文化设施需沿路设置,建成后无偿 (略) 建设中心。

4、该地块需落实党群阵地配建相关要求。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 (略) 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 (略) 。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督 (略) 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略) 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32245万元时(溢价率30%)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32245万元时,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或100㎡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受让人,最高竞报面积为51200㎡,首个竞报最高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用房(住宅)品质应不低于该地块商品住房品质,按照相对集中、五层以上的原则,以幢为单位布置(不足一幢的,按一幢楼内纵向布置)。政策性用房(住宅)要求全装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不少于竞报的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以套为单位无偿 (略) 建设中心。政策性用房(住宅) (略) 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地下停车位(配建的停车位需集中布置,且位置应靠近政策性用房楼幢),配建地下停车位须无偿 (略) 建设中心。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15日 9 时00分至 2023 年8月24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8月24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 0577-*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3]21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2〕142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铁路站前区D-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苍南县铁路站前区D-05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703㎡,出让面积为20703㎡

宗地坐落

苍南县县城新区站南路以南、上江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40年

容积率

≤2.5

地上总建筑面积

≤51757.5㎡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55米

建筑密度

≤30%

保证金

4969万元

起始价

24845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9时0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地块内建设的住宅须落实全装修及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文化设施需沿路设置,建成后无偿 (略) 建设中心。

4、该地块需落实党群阵地配建相关要求。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 (略) 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 (略) 。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督 (略) 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略) 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32245万元时(溢价率30%)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32245万元时,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或100㎡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受让人,最高竞报面积为51200㎡,首个竞报最高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用房(住宅)品质应不低于该地块商品住房品质,按照相对集中、五层以上的原则,以幢为单位布置(不足一幢的,按一幢楼内纵向布置)。政策性用房(住宅)要求全装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不少于竞报的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以套为单位无偿 (略) 建设中心。政策性用房(住宅) (略) 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地下停车位(配建的停车位需集中布置,且位置应靠近政策性用房楼幢),配建地下停车位须无偿 (略) 建设中心。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15日 9 时00分至 2023 年8月24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8月24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 0577-*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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