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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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方府公告〔2023〕54号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3〕384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土地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大方县九驿街道大寨社区,顺德街道金鱼社区,红旗街道蔬菜社区。二、土地征收面积该批次征收土地面积0.3620公顷(农用地0.0361公顷〈耕地 0.0095 公顷、林地 0.0248 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8 公顷〉、建设用地 0.3259公顷)。三、补偿标准该批次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九驿街道、顺德街道、红旗街道执行第一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其标准为47000元/亩(不分地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按实际产值进行补偿。四、征收土地多途径安置方案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它事项凡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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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府公告〔2023〕54号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3〕384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土地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大方县九驿街道大寨社区,顺德街道金鱼社区,红旗街道蔬菜社区。二、土地征收面积该批次征收土地面积0.3620公顷(农用地0.0361公顷〈耕地 0.0095 公顷、林地 0.0248 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8 公顷〉、建设用地 0.3259公顷)。三、补偿标准该批次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九驿街道、顺德街道、红旗街道执行第一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其标准为47000元/亩(不分地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按实际产值进行补偿。四、征收土地多途径安置方案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它事项凡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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