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13项房屋、8项构筑物及1宗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13项房屋、8项构筑物及1宗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发稿时间 :2023-07-28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081 | 转让底价 | 637.06万元 |
项目名称 |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13项房屋、8项构筑物及1宗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 ||
挂牌日期 | 2023-07-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10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荆州区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权证编号 | 鄂(2022)江陵县不动产权第*号 | 地址 |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 |
建筑面积 | 6308.51㎡ | 证载权利人 | 供销粮油(荆州)有限公司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腾空日期 | 托管单位 | ||
瑕疵问题 | 房屋现状 | 闲置 | |
规划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土地权证编号 | 鄂(2022)江陵县不动产权第*号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8171.90㎡ |
其他说明 | |||
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8171.9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仓库、配电房、车间等, (略) (略)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建筑日期主要为2005年至2014年。建筑结构包括框架、砖混,装修情况为简单装修。上述生产及办公用房自购入以来一直未生产,除1号仓库及仓库南面空地出租给江陵县熊河镇人民政府,出租期限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其他房屋目前闲置。构筑物主要为生产用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主要有、货棚、水池、车棚、地面、墙等,从结构来看主要为钢结构、砖混结构等。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7-28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标的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权证变更(过户)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中瑞世联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号)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标的资产及土地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的更名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移交和清场工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现场踏勘说明 |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联系人:王诗铭 联系电话:*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供销粮油(荆州)有限公司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7月28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瑞评报字[2023]第*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637.06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8.实物交易合同.pdf
【发稿时间 :2023-07-28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081 | 转让底价 | 637.06万元 |
项目名称 |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13项房屋、8项构筑物及1宗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 ||
挂牌日期 | 2023-07-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10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荆州区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权证编号 | 鄂(2022)江陵县不动产权第*号 | 地址 |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 |
建筑面积 | 6308.51㎡ | 证载权利人 | 供销粮油(荆州)有限公司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腾空日期 | 托管单位 | ||
瑕疵问题 | 房屋现状 | 闲置 | |
规划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土地权证编号 | 鄂(2022)江陵县不动产权第*号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8171.90㎡ |
其他说明 | |||
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8171.9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仓库、配电房、车间等, (略) (略)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建筑日期主要为2005年至2014年。建筑结构包括框架、砖混,装修情况为简单装修。上述生产及办公用房自购入以来一直未生产,除1号仓库及仓库南面空地出租给江陵县熊河镇人民政府,出租期限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其他房屋目前闲置。构筑物主要为生产用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主要有、货棚、水池、车棚、地面、墙等,从结构来看主要为钢结构、砖混结构等。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7-28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标的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权证变更(过户)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中瑞世联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号)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标的资产及土地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的更名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移交和清场工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现场踏勘说明 |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联系人:王诗铭 联系电话:*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供销粮油(荆州)有限公司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7月28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瑞评报字[2023]第*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637.06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8.实物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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