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湾C10项目商业楼招租交易公告
三亚市海棠湾C10项目商业楼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海棠湾C10项目商业楼及酒店楼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3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 年7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 年8月3 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棠湾林旺红龙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评估价 /首年租金(万元) | 挂牌底价/首年租金(万元) | ||||||
1 | (略) 海棠湾C10项目 商业楼 | 14449.55 | 30 | 604.3032 | 700 | ||||||
2 | (略) 海棠湾C10项目 酒店楼 | 13339.38 | 20 | 466.2624 | 466.2624 | ||||||
租赁期限 | 10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商业楼:本商业楼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除支付租金外,承租方须将每年营业收入的3%分成年底一次性支付给招租方。 酒店楼: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个合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装修免租期限 | 1.商业楼6个月;2.酒店楼12个月。(均包含在租赁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略) 海棠湾C10项目位于海棠湾林旺红龙路, (略) (略) ( (略) )斜对面,业主 (略) 海 (略) ,项目可出租部分总用地面积17573.94平方米,分为南北两地块,其中北部地块宗地面积9317.87平方米,建设为一栋商业楼,南部地块宗地面积8256.07平方米,建设为一栋酒店。项目规划容积率≤0.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8米,总建筑面积27788.93平方米。商业楼总建筑面积14449.55㎡,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配套:下沉式广场地下区域及停车位66个(以实际为准);酒店楼总建筑面积13339.38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配套:地下停车位83个(以实际为准)。项目已封顶,外墙已刷涂料,其余均为毛坯。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1、商业楼:商业租赁用途,承租方不得在该商业楼从事业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五金制造行业、装饰材料业、畜牧屠宰业、洗涤加工等化学制造业。 2、酒店楼:住宿经营用途,从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2年生活服务业连锁企业TOP100》同等或以上酒店住宿企业的旗下品牌。 以上项目租赁用途要求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模版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次招租项目暂未取得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及房屋产权证。 2、起租日以招租方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后下达进场通知书为准,装修免租期按实际交付起算。 3、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再给予装修免租期,原装修免租期租金按照首年租金标准收取。 4、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已投入的装修费用。 5、承租方合同履约期满前,可书面向招租方申请续租,若双方同意续租,续租的租金价格按照连续计算递增后的价格与评估价格孰高确定,另行签订协议,招租方不再提供装修免租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略) 鹏信资产评估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海 (略)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袁文革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海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023]第6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商业楼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具备商业管理(咨询)资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购物中心企业(集团)TOP70》榜单企业》的企业或合资企业。 (4)意向承租方1名以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购物中心企业(集团)TOP70》榜单企业》的企业 (5)提供公告期内的不低于7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以上资质条件(1)(2)(5)为必备条件,(3)(4)满足一项即可。 2、酒店楼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具备酒店经营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提供公告期内的不低于47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023年8月3日17:00前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6、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次招租的商业楼项目,承租方除须按照成交价支付租金外,另须每年按照商业楼营业收入的3%比例给招租方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情况见租赁合同模版)。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项目现状已确认。 4、本次招租的商业楼及酒店楼项目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承诺函: (1)承诺函1:承诺签订《租赁合同》后提供不低于首年租金商业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可与租赁期限一致,也可分期按年度开具。承租方按年度开具履约保函的,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内开具新的履约保函或办理延期手续。 (2)承诺函2:承诺已清楚了解本房屋周边环境的影响,承租方自愿承担和接受本商业楼(或酒店楼)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日后本商业楼(或酒店楼)项目周边环境因素影响承租方招商经营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日后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索赔。 (3)承诺函3:承诺承租该物业用于从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2年生活服务业连锁企业TOP100》同等或以上酒店住宿企业的旗下品牌。(承租酒店楼须提供)。 5、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28日至2023 年8月3 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8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征信报告; 5、提供公告期内的银行存款证明; 6、承诺函; 7、承租方1名以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购物中心企业(集团)TOP70》榜单企业》的企业,提供任职合同。(承租商业楼提供);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由承租方按《招租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棠湾C10项目商业楼 | 7月28日9:00 | 8 月4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2 | (略) 海棠湾C10项目酒店楼 | 7月28日9:00 | 8月4日9:2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可登入http://**进行相关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海棠湾C10项目商业楼及酒店楼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3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 年7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 年8月3 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棠湾林旺红龙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评估价 /首年租金(万元) | 挂牌底价/首年租金(万元) | ||||||
1 | (略) 海棠湾C10项目 商业楼 | 14449.55 | 30 | 604.3032 | 700 | ||||||
2 | (略) 海棠湾C10项目 酒店楼 | 13339.38 | 20 | 466.2624 | 466.2624 | ||||||
租赁期限 | 10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商业楼:本商业楼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除支付租金外,承租方须将每年营业收入的3%分成年底一次性支付给招租方。 酒店楼: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个合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装修免租期限 | 1.商业楼6个月;2.酒店楼12个月。(均包含在租赁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略) 海棠湾C10项目位于海棠湾林旺红龙路, (略) (略) ( (略) )斜对面,业主 (略) 海 (略) ,项目可出租部分总用地面积17573.94平方米,分为南北两地块,其中北部地块宗地面积9317.87平方米,建设为一栋商业楼,南部地块宗地面积8256.07平方米,建设为一栋酒店。项目规划容积率≤0.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8米,总建筑面积27788.93平方米。商业楼总建筑面积14449.55㎡,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配套:下沉式广场地下区域及停车位66个(以实际为准);酒店楼总建筑面积13339.38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配套:地下停车位83个(以实际为准)。项目已封顶,外墙已刷涂料,其余均为毛坯。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1、商业楼:商业租赁用途,承租方不得在该商业楼从事业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五金制造行业、装饰材料业、畜牧屠宰业、洗涤加工等化学制造业。 2、酒店楼:住宿经营用途,从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2年生活服务业连锁企业TOP100》同等或以上酒店住宿企业的旗下品牌。 以上项目租赁用途要求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模版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次招租项目暂未取得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及房屋产权证。 2、起租日以招租方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后下达进场通知书为准,装修免租期按实际交付起算。 3、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再给予装修免租期,原装修免租期租金按照首年租金标准收取。 4、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已投入的装修费用。 5、承租方合同履约期满前,可书面向招租方申请续租,若双方同意续租,续租的租金价格按照连续计算递增后的价格与评估价格孰高确定,另行签订协议,招租方不再提供装修免租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略) 鹏信资产评估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海 (略)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袁文革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海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023]第6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商业楼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具备商业管理(咨询)资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购物中心企业(集团)TOP70》榜单企业》的企业或合资企业。 (4)意向承租方1名以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购物中心企业(集团)TOP70》榜单企业》的企业 (5)提供公告期内的不低于7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以上资质条件(1)(2)(5)为必备条件,(3)(4)满足一项即可。 2、酒店楼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具备酒店经营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提供公告期内的不低于47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023年8月3日17:00前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6、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次招租的商业楼项目,承租方除须按照成交价支付租金外,另须每年按照商业楼营业收入的3%比例给招租方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情况见租赁合同模版)。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项目现状已确认。 4、本次招租的商业楼及酒店楼项目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承诺函: (1)承诺函1:承诺签订《租赁合同》后提供不低于首年租金商业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可与租赁期限一致,也可分期按年度开具。承租方按年度开具履约保函的,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内开具新的履约保函或办理延期手续。 (2)承诺函2:承诺已清楚了解本房屋周边环境的影响,承租方自愿承担和接受本商业楼(或酒店楼)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日后本商业楼(或酒店楼)项目周边环境因素影响承租方招商经营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日后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索赔。 (3)承诺函3:承诺承租该物业用于从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2年生活服务业连锁企业TOP100》同等或以上酒店住宿企业的旗下品牌。(承租酒店楼须提供)。 5、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28日至2023 年8月3 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8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征信报告; 5、提供公告期内的银行存款证明; 6、承诺函; 7、承租方1名以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购物中心企业(集团)TOP70》榜单企业》的企业,提供任职合同。(承租商业楼提供);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由承租方按《招租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棠湾C10项目商业楼 | 7月28日9:00 | 8 月4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2 | (略) 海棠湾C10项目酒店楼 | 7月28日9:00 | 8月4日9:2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可登入http://**进行相关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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