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3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3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
单位地址 |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2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17.78 ㎡ | |
标的地址 |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 | |
标的现状 |
在用 已到期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 该房产无产权相关证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北园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无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 |
标的简介 | 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的沿街门头房,面积117.78㎡,年租金8.082万元,现租户经营性质为药店。其他事项详见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三年 | 租金标准 | 8.082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出租面积117.78平方米,单位价格1.88元/平方米/天起,年租金80820元起(无递增)。 | |||
付款期限要求 | 按半年度预支付,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期半年度租金,以后每隔半年提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有优先承租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用于经营药店及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不得经营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业态。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符合国家范围要求的经营项目。 | |||
其他标的要求 |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 |||
保证金额 | 2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
单位地址 |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2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17.78 ㎡ | |
标的地址 |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 | |
标的现状 |
在用 已到期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 该房产无产权相关证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北园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无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 |
标的简介 | 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的沿街门头房,面积117.78㎡,年租金8.082万元,现租户经营性质为药店。其他事项详见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三年 | 租金标准 | 8.082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出租面积117.78平方米,单位价格1.88元/平方米/天起,年租金80820元起(无递增)。 | |||
付款期限要求 | 按半年度预支付,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期半年度租金,以后每隔半年提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有优先承租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用于经营药店及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不得经营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业态。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符合国家范围要求的经营项目。 | |||
其他标的要求 |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 |||
保证金额 | 2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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