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3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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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3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3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3CQCQ01J0827 发布日期:2023-08-03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2号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117.78 ㎡

标的地址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

标的现状


在用 已到期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 该房产无产权相关证明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北园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标的简介

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的沿街门头房,面积117.78㎡,年租金8.082万元,现租户经营性质为药店。其他事项详见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出租必要性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三年

租金标准

8.082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出租面积117.78平方米,单位价格1.88元/平方米/天起,年租金80820元起(无递增)。

付款期限要求

按半年度预支付,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期半年度租金,以后每隔半年提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用途要求

用于经营药店及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不得经营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业态。

承租方

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范围要求的经营项目。

其他标的要求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保证金额

2万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


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3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3CQCQ01J0827 发布日期:2023-08-03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2号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117.78 ㎡

标的地址

(略) 天桥区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

标的现状


在用 已到期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 该房产无产权相关证明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北园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标的简介

水屯北路东方御景小区1号楼103室的沿街门头房,面积117.78㎡,年租金8.082万元,现租户经营性质为药店。其他事项详见济同评报字[2023]第1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出租必要性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三年

租金标准

8.082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出租面积117.78平方米,单位价格1.88元/平方米/天起,年租金80820元起(无递增)。

付款期限要求

按半年度预支付,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期半年度租金,以后每隔半年提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用途要求

用于经营药店及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不得经营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业态。

承租方

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范围要求的经营项目。

其他标的要求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保证金额

2万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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