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奉贤新城13单元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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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奉贤新城13单元地块

(略) 奉贤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奉协信示字(2023)第4号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奉贤区奉贤新城13单元35A-02A地块

东至万顺路、南至秀竹路,西至贤浦路,北至秀明路

七级

4.14

2.2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地块内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设置标准参照沪绿容(2019)164号文。垃圾分类收集间建成后权属按沪房规范〔2021〕2号文执行。

2、根据《奉贤区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需配建景观灯光设施。

3、地块内需配置通信宏基站一座,需在地下室及电梯井道内建设室内无线覆盖布线系统。地块开发方应在购房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

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年径流污染控制率:47%,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奉贤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5、住宅管理要求:中小套型建筑面积比例80%,建筑面积72879.31平方米。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奉贤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奉协信示字(2023)第4号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奉贤区奉贤新城13单元35A-02A地块

东至万顺路、南至秀竹路,西至贤浦路,北至秀明路

七级

4.14

2.2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地块内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设置标准参照沪绿容(2019)164号文。垃圾分类收集间建成后权属按沪房规范〔2021〕2号文执行。

2、根据《奉贤区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需配建景观灯光设施。

3、地块内需配置通信宏基站一座,需在地下室及电梯井道内建设室内无线覆盖布线系统。地块开发方应在购房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

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年径流污染控制率:47%,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奉贤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5、住宅管理要求:中小套型建筑面积比例80%,建筑面积72879.31平方米。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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