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泰九路112号2栋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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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泰九路112号2栋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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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泰九路112号2栋仓房

项目编号

*11

出租方

(略) (略)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 (略) 文化 (略)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21日9时

招租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0 元 。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海陵区城西泰九路112号

房产证号

泰房权证海陵字第*号

出租面积

2057.54

出租用途

非危险品仓储、生产经营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闲置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西邻祥泰路,交通方便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装修赔偿、营业损失、员工补偿等责任。房屋征收动迁补偿与承租方无关。

四、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元/年)

年租金22万元

租期(年)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租赁押金(元)

*元,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成交确认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 3.3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本 (略) (略) 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文件,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 500 元。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六、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

报名端口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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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泰九路112号2栋仓房

项目编号

*11

出租方

(略) (略)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 (略) 文化 (略)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21日9时

招租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0 元 。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海陵区城西泰九路112号

房产证号

泰房权证海陵字第*号

出租面积

2057.54

出租用途

非危险品仓储、生产经营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闲置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西邻祥泰路,交通方便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装修赔偿、营业损失、员工补偿等责任。房屋征收动迁补偿与承租方无关。

四、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元/年)

年租金22万元

租期(年)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租赁押金(元)

*元,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成交确认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 3.3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本 (略) (略) 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文件,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 500 元。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六、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

报名端口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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