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 (略) ( (略) 光明路66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GGZYTXJYQZB2023--001
项目名称: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总投资金额(出让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项目运作方式:由投标人(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运营、管理及设备设施的更新与维护,建设期满(180天)投标人(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资产全部、无损、无偿地向政府移交。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民族殡仪馆建设用地13.2亩,需建设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及附属配套等内容;投资总额:1500万元;已完成建设用地批复手续,殡仪馆建设需在180个工作日内竣工。
2.需建设民族公墓墓穴分批修建单墓穴,每座不超过6平方米;修建双墓穴,每座不超过8平方米。按照于田县殡葬服务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量经营,以发改部门定价标准收费。
协议期限(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 30 年(含半年建设期和 29.5 年运营期),特许经营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起30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时间段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2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本次交易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10:00-20:00)
地点: (略) 光明路6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 11:00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于田县民政局将验收合格的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附属配套设施固定资产的殡葬服务经营权给特许经营者使用,所产生的的费用按照民政、发改等部门定价标准自行收取。
2、于田县民政局定期到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收集核对逝者基本信息台账,特许经营者应当主动做好档案归档、归类保存等工作。
3、特许经营者收取费用,必须依照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和田地区殡葬有关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其它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根据丧主意愿收取,所产生的各类费用自负盈亏。
4、经营权期内,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及时建立逝者基本信息台账,做成台账每月底报送民政局。
5、特许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各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经营权期内在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事件及人员或财产损失,由特许经营者全部负责。
6、特许经营者在合同期内,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发生的水、电、暖、网费及监控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维保等日常管护工作,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造成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必须更换的设施设备等,由特许经营者承担,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如特许经营者增设其它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等,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
7、特许经营者必须保证不转租经营,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乱加价要加。严禁以特殊服务为名,变相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8、经营权期内,特许经营者法定代表人陈新汝作为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法定负责人,依法行使章程中规定职权,若有调整,提前向民政部门报备。
9、特许经营者除如数缴纳应缴纳各种税费用其它费用归特许经营者所有。
10、经营权期内,如因政策变动或者调整,需购置安装火化设备及设置火化区的,特许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实施,细节视情况再次约定。
11、本项目的特定要求: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需全资在于田县注册 (略) ,如符合开展特许经营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可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实施机构(采购人)信息
实施机构名称: 于田县民政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0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光明路66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903-*
(略)
2023年8月7日
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 (略) ( (略) 光明路66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GGZYTXJYQZB2023--001
项目名称: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墓穴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总投资金额(出让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项目运作方式:由投标人(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运营、管理及设备设施的更新与维护,建设期满(180天)投标人(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资产全部、无损、无偿地向政府移交。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民族殡仪馆建设用地13.2亩,需建设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及附属配套等内容;投资总额:1500万元;已完成建设用地批复手续,殡仪馆建设需在180个工作日内竣工。
2.需建设民族公墓墓穴分批修建单墓穴,每座不超过6平方米;修建双墓穴,每座不超过8平方米。按照于田县殡葬服务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量经营,以发改部门定价标准收费。
协议期限(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 30 年(含半年建设期和 29.5 年运营期),特许经营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起30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时间段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2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本次交易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10:00-20:00)
地点: (略) 光明路6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 11:00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于田县民政局将验收合格的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附属配套设施固定资产的殡葬服务经营权给特许经营者使用,所产生的的费用按照民政、发改等部门定价标准自行收取。
2、于田县民政局定期到于田县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收集核对逝者基本信息台账,特许经营者应当主动做好档案归档、归类保存等工作。
3、特许经营者收取费用,必须依照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和田地区殡葬有关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其它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根据丧主意愿收取,所产生的各类费用自负盈亏。
4、经营权期内,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及时建立逝者基本信息台账,做成台账每月底报送民政局。
5、特许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各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经营权期内在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事件及人员或财产损失,由特许经营者全部负责。
6、特许经营者在合同期内,殡仪馆及民族公墓发生的水、电、暖、网费及监控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维保等日常管护工作,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造成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必须更换的设施设备等,由特许经营者承担,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如特许经营者增设其它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等,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
7、特许经营者必须保证不转租经营,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乱加价要加。严禁以特殊服务为名,变相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8、经营权期内,特许经营者法定代表人陈新汝作为民族殡仪馆及民族公墓法定负责人,依法行使章程中规定职权,若有调整,提前向民政部门报备。
9、特许经营者除如数缴纳应缴纳各种税费用其它费用归特许经营者所有。
10、经营权期内,如因政策变动或者调整,需购置安装火化设备及设置火化区的,特许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实施,细节视情况再次约定。
11、本项目的特定要求: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需全资在于田县注册 (略) ,如符合开展特许经营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可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实施机构(采购人)信息
实施机构名称: 于田县民政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0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光明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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