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双桥河镇小营盘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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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双桥河镇小营盘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3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31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小营盘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3〕21号),用于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营盘村水田、西至小营盘村水田、南至小营盘村公路用地、北至小营盘村农村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1.4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 邮编:*

(略) 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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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31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小营盘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3〕21号),用于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营盘村水田、西至小营盘村水田、南至小营盘村公路用地、北至小营盘村农村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1.4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 邮编:*

(略) 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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