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精武镇刘庄村征收土地预动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7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青区精武镇刘庄村征收土地预动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7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精武镇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同意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园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西审投投资〔2023〕7号),用于新风道(南站一通道—南站二通道)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国有土地(未登记),南至国有土地(未登记)、郭村、刘庄村、马家寺村,西至天津南站科 (略) ,北至天津精武 (略) 、郭村、刘庄、马家寺村,面积约0.35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日,由精武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




西青区人民政府

**日





附件下载: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精武镇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同意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园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西审投投资〔2023〕7号),用于新风道(南站一通道—南站二通道)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国有土地(未登记),南至国有土地(未登记)、郭村、刘庄村、马家寺村,西至天津南站科 (略) ,北至天津精武 (略) 、郭村、刘庄、马家寺村,面积约0.35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日,由精武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




西青区人民政府

**日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