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静海区〔2023〕第012号
静海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静海区〔2023〕第012号
(静海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
静海区[2023]第12号
团泊新城西区澜泽道北侧城镇住宅用地地块项目拟征收杨成庄乡闫家塚村集体土地5.80389公顷, 2021年8月6日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2021年8月6日张贴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静海区[2021]第54号)、2021年9月17日进行了补偿登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文件规定,结合2021年变更调查成果对本次拟征收地块的地类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中,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5.80389公顷,地类为耕地4.29791公顷、其他农用地1.50598公顷。现按照地类最新认定结果,拟征收集体土地地类有所调整,调整后地类为水浇地0.61603公顷、旱地0.07117公顷、园地0.3273公顷、林地3.70901公顷、其他农用地1.05154公顷、未利用地0.0288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不变。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依照《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17-27单元(三角湖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涉及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7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5人。地类重新认定后,因耕地面积调整,经过重新测算,涉及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5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34人。
四、《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5日
(静海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
静海区[2023]第12号
团泊新城西区澜泽道北侧城镇住宅用地地块项目拟征收杨成庄乡闫家塚村集体土地5.80389公顷, 2021年8月6日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2021年8月6日张贴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静海区[2021]第54号)、2021年9月17日进行了补偿登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文件规定,结合2021年变更调查成果对本次拟征收地块的地类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中,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5.80389公顷,地类为耕地4.29791公顷、其他农用地1.50598公顷。现按照地类最新认定结果,拟征收集体土地地类有所调整,调整后地类为水浇地0.61603公顷、旱地0.07117公顷、园地0.3273公顷、林地3.70901公顷、其他农用地1.05154公顷、未利用地0.0288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不变。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依照《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17-27单元(三角湖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涉及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7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5人。地类重新认定后,因耕地面积调整,经过重新测算,涉及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5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34人。
四、《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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