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资土挂〔2023〕060号-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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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资土挂〔2023〕060号-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3〕060 号

根据国家、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代码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

出让

起始

价格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

出让

年限

规划用

地面积

(㎡)

规划用

地性质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

*GB00249W*、*GX00177W*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东至*一街

西至现状行政办公用地

南至现状商业用地

北至明溪路

23733

商务金融用地

23733

商业、商务用地

>1.0且≤2.0(地下<1.7)

<50%

<35米

>25%

(总价) 10181

(万元)

150

(万元)

5090.5(万元)

40 年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不涉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除外。对外商首次来长投资房地产业的,不受资质要求限制。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文件》及附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13日1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矿业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中自行查看下载。

五、竞买规则及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由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 申请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 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申请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地块 的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在规定的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9: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5、在规定的网上 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询问并提示所有已经报价的竞买人 :“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如参加,竞买人必须在挂牌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指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359电子 竞价室(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登记后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出让时间、 地点安排

1、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5日9:00时

2、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3日10:00时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3日10:30时

4、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3日11:00时

5、询问期时间:2023年09月13日11:00时至2023年09月15日9:00时

6、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5日9:00时

7、 限时竞价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359电子竞价室 (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竞买保证金

1、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审核通过后,系统随机分配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因网上交易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迟(以网上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无法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建议最迟在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的1至2个工作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申请人应以电汇、转账或者网银方式全额缴纳,不得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完毕后,请务必到系统中查询确认保证金交纳到账情况,若不查询影响报价责任自负。

3、申请人为境外投资者(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我中心“境外汇款业务操作要点提示”,存入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查确认函》,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 址:长春新区管委会B502室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0431-*

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硬化地面、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3、该地块装配式建设要求依据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新区拟出让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条件的意见函》〔2023〕024号)。

(1)实施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应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0%,该项目中所有混凝土结构建筑原则上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

(2)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参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执行。

(3)当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作具体要求。

4、该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条件要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关于制定拟出让2023-00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复函》(长房新函字〔2023〕3号)。具体要求如下:

(1)开发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

(2)该地块对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不设限制。

(3)房地产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后,3个工作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5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自分局联系,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6 、地块信息咨询、 (略) 申请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

联 系 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 0431-*

联系地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706室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 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 自由 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 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数字证书CA参加 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1、数字证书CA办理:0431-*、*

2、网络技术支持:*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0431-*、*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申购地块的新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CA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 (点击打开)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 (点击打开),在【土地交易业务】-【土地申购】菜单下进行报名。

2、 (略)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指南 (点击打开)

3、系统使用详细说明见 操作手册 (点击打开)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359室)VR导航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11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3〕060 号

根据国家、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代码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

出让

起始

价格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

出让

年限

规划用

地面积

(㎡)

规划用

地性质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

*GB00249W*、*GX00177W*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东至*一街

西至现状行政办公用地

南至现状商业用地

北至明溪路

23733

商务金融用地

23733

商业、商务用地

>1.0且≤2.0(地下<1.7)

<50%

<35米

>25%

(总价) 10181

(万元)

150

(万元)

5090.5(万元)

40 年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不涉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除外。对外商首次来长投资房地产业的,不受资质要求限制。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文件》及附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13日1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矿业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中自行查看下载。

五、竞买规则及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由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 申请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 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申请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地块 的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在规定的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9: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5、在规定的网上 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询问并提示所有已经报价的竞买人 :“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如参加,竞买人必须在挂牌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指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359电子 竞价室(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登记后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出让时间、 地点安排

1、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5日9:00时

2、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3日10:00时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3日10:30时

4、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至2023年09月13日11:00时

5、询问期时间:2023年09月13日11:00时至2023年09月15日9:00时

6、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5日9:00时

7、 限时竞价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359电子竞价室 (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竞买保证金

1、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审核通过后,系统随机分配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因网上交易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迟(以网上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无法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建议最迟在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的1至2个工作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申请人应以电汇、转账或者网银方式全额缴纳,不得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完毕后,请务必到系统中查询确认保证金交纳到账情况,若不查询影响报价责任自负。

3、申请人为境外投资者(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我中心“境外汇款业务操作要点提示”,存入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查确认函》,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 址:长春新区管委会B502室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0431-*

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硬化地面、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3、该地块装配式建设要求依据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新区拟出让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条件的意见函》〔2023〕024号)。

(1)实施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应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0%,该项目中所有混凝土结构建筑原则上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

(2)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参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执行。

(3)当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作具体要求。

4、该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条件要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关于制定拟出让2023-00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复函》(长房新函字〔2023〕3号)。具体要求如下:

(1)开发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

(2)该地块对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不设限制。

(3)房地产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后,3个工作 (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5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自分局联系,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6 、地块信息咨询、 (略) 申请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

联 系 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 0431-*

联系地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706室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 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 自由 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 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数字证书CA参加 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1、数字证书CA办理:0431-*、*

2、网络技术支持:*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0431-*、*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申购地块的新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CA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 (点击打开)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 (点击打开),在【土地交易业务】-【土地申购】菜单下进行报名。

2、 (略)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指南 (点击打开)

3、系统使用详细说明见 操作手册 (点击打开)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359室)VR导航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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