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北仓镇李咀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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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北仓镇李咀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3〕6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北仓镇李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支路三(财院北路—支路一)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立项的批复》(津建计审〔2014〕88号),用于北辰区支路三(贤永道)挂钩试点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至正路、西至:辰柳路,面积为0.1478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6月15日,由北仓镇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3日至6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北辰区双江道39号邮编:*

联系人:资源科联系电话:*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62回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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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北仓镇李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支路三(财院北路—支路一)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立项的批复》(津建计审〔2014〕88号),用于北辰区支路三(贤永道)挂钩试点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至正路、西至:辰柳路,面积为0.1478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6月15日,由北仓镇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3日至6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北辰区双江道39号邮编:*

联系人:资源科联系电话:*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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