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自然资告字号的出让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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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告字〔2023〕9号 经利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GB00031号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容积率≥1.0,亩均税收≥1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 (略) 标准;单位排放量增加值各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重点(一般)控制区执行,涉及总量控制的指标须满足总量控制需求,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标准地”成交后,竞得人在竞得土地7个工作日内与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2、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它条件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3、宗地具体项目必须符合城建、发改、环保、安全等部门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严禁参加竞买: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土地款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0日登*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1日9:00时至2023年8月30日16:00 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土地款。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土地款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6:00 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9:00 时,截止时间为: *GB00031号宗地:2023年9月1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它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出让人及地址: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桥路160号) 联系人:田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 4、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地址: (略) 东营区东三路160号,联系电话:0546-*。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终止。由于不可抗力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网上交易时间变更、交易数据被侵入删改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6、 (略) 的,按照网上交易须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7、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
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告字〔2023〕9号 经利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GB00031号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容积率≥1.0,亩均税收≥1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 (略) 标准;单位排放量增加值各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重点(一般)控制区执行,涉及总量控制的指标须满足总量控制需求,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标准地”成交后,竞得人在竞得土地7个工作日内与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2、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它条件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3、宗地具体项目必须符合城建、发改、环保、安全等部门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严禁参加竞买: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土地款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0日登*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1日9:00时至2023年8月30日16:00 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土地款。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土地款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6:00 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9:00 时,截止时间为: *GB00031号宗地:2023年9月1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它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出让人及地址: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桥路160号) 联系人:田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 4、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地址: (略) 东营区东三路160号,联系电话:0546-*。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终止。由于不可抗力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网上交易时间变更、交易数据被侵入删改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6、 (略) 的,按照网上交易须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7、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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