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三湘中路恒达花园2-2栋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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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三湘中路恒达花园2-2栋702室

项目编号 ZZCQ*
项目名称 (略) 芙蓉区三湘中路恒达花园 2-2栋702室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湖南湘投金天 (略)
挂牌价格 *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3-08-21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估价报告编号:湘恒业腾飞 (2023) 房评第 11822号资产评估报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相关事项,自愿承担土地登记无法补办等各类风险。成交后,不得以土地登记证无法补办等原因,拒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者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但拒不履约。 6、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不予通过,未能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则本项目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信息来源:http://**
项目编号 ZZCQ*
项目名称 (略) 芙蓉区三湘中路恒达花园 2-2栋702室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湖南湘投金天 (略)
挂牌价格 *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3-08-21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估价报告编号:湘恒业腾飞 (2023) 房评第 11822号资产评估报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相关事项,自愿承担土地登记无法补办等各类风险。成交后,不得以土地登记证无法补办等原因,拒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者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但拒不履约。 6、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不予通过,未能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则本项目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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