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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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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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阿市政办〔2023〕37号

各片区、乡(镇)、街道,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机构、大中型企业:

《 (略)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略) 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本文有删减)

(略)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要求,为切实 (略)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 地质灾害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管理、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2022 (略)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

(一)统筹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召开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会议,部署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重点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 (略) 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前期建设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3处的基础上,建立综合管理、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于一体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监测预警点自动化监测和预警,监测预警由原来“人防”逐步转变为“人防+技防”。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提前启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把预警精度提高到矿山企业和重要隐患点,全年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12条。

(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兰杆街道兰杆社区、阿依库勒 (略) 道18-25公里和阿依库勒镇沙依里克山区等16个隐患点进行了重点巡查检查。

(四)科学实施地质灾害调查和隐患治理。 (略)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历年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工作,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项目申请资金72.53万元,该项目已完工。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利用实地宣传和新型网络媒体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宣传。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并深入矿山企业、乡(镇)场,发放宣传资料430余份,宣传画、宣传手册3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自身防范、避险、减灾意识。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实际,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预测3—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较低,需防范长期雨雪和地震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 (略) 平均气温与历年相比,预计偏高0.5℃左右,降水同期预计偏少5.3%。春夏两季需重点防范因突发降水和冰雪冻融引发地质灾害。由于冷空气活动频繁,造成局部高温、降水集中出现的情况可能性较大。

根据阿克苏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2年度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分析,202 (略) 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较正常年份呈略上扬态势。(附件2)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及主要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等工作,全面提升矿山企业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防治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地质灾害防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致伤亡,共同做好气象预警、山洪引发泥石流防范及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造成伤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

2.认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会同本级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气象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精心编制、报批和实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和监测预防责任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

3.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要组织制定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培训和激励,进一步完善以街道(社区)、骨干群众、志愿者、矿山及山区工程施工场所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快推进202 (略) 3处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维护工作任务,进一步调整优化方案设计,聚焦关注监测设备功效功能,力求部署合理、发挥实效。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合力,完善地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尤其着力提高气象预警预报精准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范围,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

4.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调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专业人员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充分利用全区遥感、基础测绘与地勘单位技术人员力量,开展专业巡查排查,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非煤矿山、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全面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补充、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逐一落实防灾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以隐患识别、风险评价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夯实防治工作基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气象局)

5.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加强风险管控能力,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既要管住已有隐患点,又要管住风险区。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持续集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对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隐患威胁。公路铁路沿线,既要严防工程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尤其是新动工、在建和建成不久的工程,建设行业主动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落实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矿山开采区域,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健委)

6.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根据本地实际,积极申请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对工程治理成本远大于搬迁成本,或通过工程治理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居民点,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要充分利用已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平台,利用地质灾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好服务地质灾害决策,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科技水平。(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和避灾避险演练。要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推动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和防灾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进工地,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要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内开展1—2次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增强各族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尤其要注重提升景区游客避险能力,强化夜间和断路、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境下避险演练,有效提升干部群众在复杂条件下避险逃生技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

8.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调度等各项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汛期地质灾害日调度、灾险情速报、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并立即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 (略) 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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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政办〔2023〕37号

各片区、乡(镇)、街道,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机构、大中型企业:

《 (略)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略) 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本文有删减)

(略)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要求,为切实 (略)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 地质灾害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管理、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2022 (略)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

(一)统筹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召开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会议,部署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重点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 (略) 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前期建设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3处的基础上,建立综合管理、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于一体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监测预警点自动化监测和预警,监测预警由原来“人防”逐步转变为“人防+技防”。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提前启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把预警精度提高到矿山企业和重要隐患点,全年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12条。

(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兰杆街道兰杆社区、阿依库勒 (略) 道18-25公里和阿依库勒镇沙依里克山区等16个隐患点进行了重点巡查检查。

(四)科学实施地质灾害调查和隐患治理。 (略)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历年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工作,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项目申请资金72.53万元,该项目已完工。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利用实地宣传和新型网络媒体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宣传。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并深入矿山企业、乡(镇)场,发放宣传资料430余份,宣传画、宣传手册3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自身防范、避险、减灾意识。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实际,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预测3—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较低,需防范长期雨雪和地震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 (略) 平均气温与历年相比,预计偏高0.5℃左右,降水同期预计偏少5.3%。春夏两季需重点防范因突发降水和冰雪冻融引发地质灾害。由于冷空气活动频繁,造成局部高温、降水集中出现的情况可能性较大。

根据阿克苏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2年度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分析,202 (略) 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较正常年份呈略上扬态势。(附件2)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及主要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等工作,全面提升矿山企业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防治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地质灾害防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致伤亡,共同做好气象预警、山洪引发泥石流防范及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造成伤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

2.认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会同本级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气象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精心编制、报批和实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和监测预防责任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

3.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要组织制定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培训和激励,进一步完善以街道(社区)、骨干群众、志愿者、矿山及山区工程施工场所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快推进202 (略) 3处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维护工作任务,进一步调整优化方案设计,聚焦关注监测设备功效功能,力求部署合理、发挥实效。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合力,完善地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尤其着力提高气象预警预报精准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范围,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

4.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调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专业人员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充分利用全区遥感、基础测绘与地勘单位技术人员力量,开展专业巡查排查,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非煤矿山、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全面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补充、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逐一落实防灾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以隐患识别、风险评价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夯实防治工作基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气象局)

5.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加强风险管控能力,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既要管住已有隐患点,又要管住风险区。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持续集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对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隐患威胁。公路铁路沿线,既要严防工程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尤其是新动工、在建和建成不久的工程,建设行业主动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落实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矿山开采区域,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健委)

6.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根据本地实际,积极申请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对工程治理成本远大于搬迁成本,或通过工程治理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居民点,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要充分利用已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平台,利用地质灾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好服务地质灾害决策,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科技水平。(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和避灾避险演练。要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推动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和防灾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进工地,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要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内开展1—2次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增强各族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尤其要注重提升景区游客避险能力,强化夜间和断路、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境下避险演练,有效提升干部群众在复杂条件下避险逃生技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

8.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调度等各项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汛期地质灾害日调度、灾险情速报、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并立即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 (略) 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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