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LKX*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供宗地基本情况:拟供宗地位于临空科技创新区,翔广路东侧、鹏望道北侧,供地面积53383.22平方米(折合80.0748亩),规划用途为U11(供水用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
二、用地开发控制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0%。有关建设、消防、人防、城市配套、水利、绿化、地震、气象、国家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合理用能、安全生产、避难疏散等专业内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其中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要求按照已发布的区域评估报告执行。意向用地者拟建项目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职能部门立项审批或核准通过。
三、公告时限:本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7日止。
四、用地意向申请方式:在本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宗地提出意向申请(附带拟建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通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临空服务中心(航盛道北侧、翔安路东侧)大厅2楼B211窗口。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确定供地方式:在本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
(廊坊)规划建设局
2023年8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LKX*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供宗地基本情况:拟供宗地位于临空科技创新区,翔广路东侧、鹏望道北侧,供地面积53383.22平方米(折合80.0748亩),规划用途为U11(供水用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
二、用地开发控制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0%。有关建设、消防、人防、城市配套、水利、绿化、地震、气象、国家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合理用能、安全生产、避难疏散等专业内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其中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要求按照已发布的区域评估报告执行。意向用地者拟建项目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职能部门立项审批或核准通过。
三、公告时限:本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7日止。
四、用地意向申请方式:在本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宗地提出意向申请(附带拟建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通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临空服务中心(航盛道北侧、翔安路东侧)大厅2楼B211窗口。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确定供地方式:在本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
(廊坊)规划建设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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