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会同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会同县各乡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0015亩,土壤改良14794亩,山塘6座,灌溉渠总长30597m,排水渠道总长7190m,修建田间道路总长19026m,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000方蓄水池1座,量水设施150套。配套太阳能杀虫灯160盏、小型自动气象站(农田温湿度/土壤墒情/风速风向/雨量监测)12套。 2.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5512.27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略) 2000 年 279 号令。 2.9 其他:本项目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即为经 (略) 农业农村厅湘农发〔2023〕65 (略) 农业农村局怀农[2023]46号 (略) 会同县林城镇等2个乡镇墓脚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略) 智慧住建云”或“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或“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信誉要求:/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均不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机械、金结安装、水文、地质、电气专业、工程造价),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无在建项目。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会同县 (略) 地 址: (略) 会同县连山乡(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第12栋标准化厂房1楼)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项目负责人:罗成 电 话:0731-* |
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会同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会同县各乡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0015亩,土壤改良14794亩,山塘6座,灌溉渠总长30597m,排水渠道总长7190m,修建田间道路总长19026m,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000方蓄水池1座,量水设施150套。配套太阳能杀虫灯160盏、小型自动气象站(农田温湿度/土壤墒情/风速风向/雨量监测)12套。 2.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5512.27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略) 2000 年 279 号令。 2.9 其他:本项目会同县农田基础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即为经 (略) 农业农村厅湘农发〔2023〕65 (略) 农业农村局怀农[2023]46号 (略) 会同县林城镇等2个乡镇墓脚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略) 智慧住建云”或“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或“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信誉要求:/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均不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机械、金结安装、水文、地质、电气专业、工程造价),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无在建项目。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会同县 (略) 地 址: (略) 会同县连山乡(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第12栋标准化厂房1楼)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项目负责人:罗成 电 话: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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