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永湖镇园岭村地段4099平方米土地租赁第二次挂网交易公告
惠阳区永湖镇园岭村地段4099平方米土地租赁第二次挂网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惠阳区永湖镇园岭村地段4099平方米土地租赁(第二次挂网)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30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8-22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041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3-09-05 10:00:00 |
底价(万元): | 0.922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7672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05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 (略) 惠阳区永湖镇园岭村地段的土地,土地面积4099m2,无国土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交通便捷度一般,地势平坦,形状规则,部分种有果树。本次租赁标的使用情况为闲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 (略) (略) (略) 发布招租公告, (略) (略) (略) 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 (略) (略) (略)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 (略) (略) (略) (略) , (略) 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7672万元。 (二)竞得人应依法使用土地,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此外,竞得人还应当按环保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使用土地,不得存在“散乱污”、较大安全隐患和产生污染源情形;不得利用土地存储、生产、加工、排放或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及放射性的气体、污水和物品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清场期,清场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土地租赁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5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现场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每三年租金标准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租赁期间,竞得人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造或搭建及使用建(构)筑物期间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要保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由竞得人负责。 若竞得人非法在土地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如竞得人不恢复原状,委托方可选取第三方强行恢复原状,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负责租用期间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同时负责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管理费用。如现有供水、供电量满足不了竞得人需求时,由竞得人负责增容,所有费用及手续由竞得人负责。 (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一)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或征用土地,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竞得人应当按期交回土地,委托方不对竞得人作任何赔偿、补偿,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届时,委托方、竞得人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竞得人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竞得人租赁期间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十二)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 (略) 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十三)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 |
附件: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惠阳区永湖镇园岭村地段4099平方米土地租赁(第二次挂网)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30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8-22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041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3-09-05 10:00:00 |
底价(万元): | 0.922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7672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05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 (略) 惠阳区永湖镇园岭村地段的土地,土地面积4099m2,无国土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交通便捷度一般,地势平坦,形状规则,部分种有果树。本次租赁标的使用情况为闲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 (略) (略) (略) 发布招租公告, (略) (略) (略) 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 (略) (略) (略)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 (略) (略) (略) (略) , (略) 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7672万元。 (二)竞得人应依法使用土地,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此外,竞得人还应当按环保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使用土地,不得存在“散乱污”、较大安全隐患和产生污染源情形;不得利用土地存储、生产、加工、排放或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及放射性的气体、污水和物品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清场期,清场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土地租赁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5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现场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每三年租金标准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租赁期间,竞得人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造或搭建及使用建(构)筑物期间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要保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由竞得人负责。 若竞得人非法在土地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如竞得人不恢复原状,委托方可选取第三方强行恢复原状,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负责租用期间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同时负责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管理费用。如现有供水、供电量满足不了竞得人需求时,由竞得人负责增容,所有费用及手续由竞得人负责。 (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一)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或征用土地,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竞得人应当按期交回土地,委托方不对竞得人作任何赔偿、补偿,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届时,委托方、竞得人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竞得人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竞得人租赁期间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十二)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 (略) 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十三)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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