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38号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38号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3)8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平方米)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12 | 西部快速路以南、规划南大寺以东、规划翠岛大街以北 | 59100.9 | 二类居住用地 | 70 | <1.6 | ≤20% | ≥35% | 40000 | 506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配建居住街坊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邮政服务、 (略) 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 (略) 、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地块内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按照不低于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商业开发的居住建筑按36%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地块内所有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鼓励项目规模化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用地内需规划建设一所9班幼儿园,用地完整并可单独使用,占地面积5423平方米,建筑面积3145平方米,具体方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将幼儿园建设完成后,应无偿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移交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按照《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秦政办规【2022】1号)文件,该项目需设计《 (略) 专篇》,并按照《 (略) 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否则海绵专项不予验收。 (略) (略) 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径流污染消减率(SS)应≥50%,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进行建设。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26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30分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9:30分在红旗路政府服务大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3-12号地块:2023年9月28日上午9:3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闫先生 苏女士 李女士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30日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3)8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平方米)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12 | 西部快速路以南、规划南大寺以东、规划翠岛大街以北 | 59100.9 | 二类居住用地 | 70 | <1.6 | ≤20% | ≥35% | 40000 | 506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配建居住街坊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邮政服务、 (略) 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 (略) 、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地块内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按照不低于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商业开发的居住建筑按36%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地块内所有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鼓励项目规模化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用地内需规划建设一所9班幼儿园,用地完整并可单独使用,占地面积5423平方米,建筑面积3145平方米,具体方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将幼儿园建设完成后,应无偿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移交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按照《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秦政办规【2022】1号)文件,该项目需设计《 (略) 专篇》,并按照《 (略) 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否则海绵专项不予验收。 (略) (略) 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径流污染消减率(SS)应≥50%,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进行建设。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26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30分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9:30分在红旗路政府服务大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3-12号地块:2023年9月28日上午9:3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闫先生 苏女士 李女士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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