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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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略) 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单位:

根 (略) 委人才发展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海人社发〔2023〕163号)要求, (略) 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职称工作实际, (略) 2023年度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略) 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略) 、市企业工作的流动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根据自己具备的知识能力、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经用人单位做出鉴定意见后,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评审,否则评审结果无效。

(略) 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中央驻 (略) 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 (略) 申报评审的,经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视情况受理。

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条件

我局受理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五个专业的技术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转评。

(一)基本条件。凡申报技术员、初、中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三年(2020-20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土地、地勘、测绘、规划、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分别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详见附件3和4)执行,如评审之前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以新政为准。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要求执行,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四)学历、资历条件。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任职年限”是指用人单位正式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实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足累计年限,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的截止时间为本年度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五)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类别,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报同级转评,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须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且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新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报告。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从中央单位、 (略) 来琼工作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六)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和登记认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参加远程教育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服务基层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每天按8学时计算、半天按4学时计算。参加依法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远程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按培训机构明确的学时数计算。 (略) 、市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活动,由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认定和登记。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和登记。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收复印件。

(一)《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5和6)一式2份,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无需皮纹纸包装。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其次,“本人签字”处需手签。

(二)个人综述材料

个人综述材料(纸张规格为A4),由本人撰写。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现职业业绩、论文(或报告、方案、专篇等)、身体状况、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表现等。

(三)证明材料

包括单位公示证明(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2000年后毕业的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评审表)、聘任书、与资历年限对应的《社保明细清单》、获奖证书、业务进修结业证书、《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论文(或公开发表的著作、专项工程技术报告、各专项方案、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等。

(四)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员应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材料,业绩考核结果须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五)照片

申报人员提供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并在相片背面备注姓名(2张贴于《评审表》)、1张用于办理证书。

以上申报材料除特别说明的外,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份,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单位名称、姓名、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目录、个人综述材料、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材料提交说明具体详见附件9)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略) 初、中级职称评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须要填写《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见附件1),在确认申报的职称评审层级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后, (略)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大于岗位空缺数,各单位可采取单位内部竞岗等方式确定申报人选,岗位空缺数量须要和申报人员数量一致。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职称评审。

(二)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实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符合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人员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定向评价”一般应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但在同一年度不允 (略) 线和基层线评审。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委人才发展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乡镇实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经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10%—15%申请设置“定向评价”专业技术岗位,填写“双定向”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2),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实施。经核准产生的“定向评价”岗位实行单列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一般按照4:6的比例确定。对于“定向评价”岗位总量少于5个(含)的,其中高级和中级岗位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乡镇事业单位自行分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相应基层职称证书后,按照“即评即聘”的原则,聘任到相应的定向岗位上,并及时兑现工资待遇。“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由乡镇事业单位流动到非乡镇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未重新评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同时,乡镇事业单位要不断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根据上述两项规定,请相关申报单位在提交材料受理前10个工作日填写《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 (略) 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材料审核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单位人事部门在《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二)凡申报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不按时补办的,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定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9日(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地点: (略) (略) 政府办公区15号北楼二楼2005室。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在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申报人申报的材料须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并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A3纸打印,附电子版刻录盘)1份。

(四)社保缴费记录需现场核验,如登录“ (略) 民云”或“支付宝”查验或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请提前准备查询路径。

八、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

评选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了解职称评审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 *


附件:1.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

2. (略) 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

4.《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

5.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初级)

6.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

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8. (略) 职称评审“四公开”情况登记表

9.提交材料说明及注意事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docx
附件2: (略) 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xls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自然资[2022]38号).pdf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pdf
附件5—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初级).doc
附件6—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doc
附件7:申报(2021)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xlsx
附件8— (略) 职称评审“四公开”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9—材料提交说明及填表事项.docx



(略) 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单位:

根 (略) 委人才发展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海人社发〔2023〕163号)要求, (略) 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职称工作实际, (略) 2023年度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略) 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略) 、市企业工作的流动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根据自己具备的知识能力、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经用人单位做出鉴定意见后,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评审,否则评审结果无效。

(略) 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中央驻 (略) 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 (略) 申报评审的,经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视情况受理。

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条件

我局受理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五个专业的技术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转评。

(一)基本条件。凡申报技术员、初、中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三年(2020-20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土地、地勘、测绘、规划、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分别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详见附件3和4)执行,如评审之前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以新政为准。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要求执行,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四)学历、资历条件。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任职年限”是指用人单位正式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实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足累计年限,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的截止时间为本年度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五)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类别,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报同级转评,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须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且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新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报告。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从中央单位、 (略) 来琼工作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六)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和登记认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参加远程教育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服务基层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每天按8学时计算、半天按4学时计算。参加依法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远程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按培训机构明确的学时数计算。 (略) 、市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活动,由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认定和登记。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和登记。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收复印件。

(一)《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5和6)一式2份,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无需皮纹纸包装。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其次,“本人签字”处需手签。

(二)个人综述材料

个人综述材料(纸张规格为A4),由本人撰写。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现职业业绩、论文(或报告、方案、专篇等)、身体状况、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表现等。

(三)证明材料

包括单位公示证明(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2000年后毕业的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评审表)、聘任书、与资历年限对应的《社保明细清单》、获奖证书、业务进修结业证书、《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论文(或公开发表的著作、专项工程技术报告、各专项方案、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等。

(四)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员应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材料,业绩考核结果须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五)照片

申报人员提供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并在相片背面备注姓名(2张贴于《评审表》)、1张用于办理证书。

以上申报材料除特别说明的外,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份,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单位名称、姓名、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目录、个人综述材料、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材料提交说明具体详见附件9)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略) 初、中级职称评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须要填写《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见附件1),在确认申报的职称评审层级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后, (略)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大于岗位空缺数,各单位可采取单位内部竞岗等方式确定申报人选,岗位空缺数量须要和申报人员数量一致。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职称评审。

(二)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实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符合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人员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定向评价”一般应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但在同一年度不允 (略) 线和基层线评审。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委人才发展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乡镇实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经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10%—15%申请设置“定向评价”专业技术岗位,填写“双定向”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2),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实施。经核准产生的“定向评价”岗位实行单列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一般按照4:6的比例确定。对于“定向评价”岗位总量少于5个(含)的,其中高级和中级岗位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乡镇事业单位自行分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相应基层职称证书后,按照“即评即聘”的原则,聘任到相应的定向岗位上,并及时兑现工资待遇。“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由乡镇事业单位流动到非乡镇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未重新评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同时,乡镇事业单位要不断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根据上述两项规定,请相关申报单位在提交材料受理前10个工作日填写《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 (略) 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材料审核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单位人事部门在《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二)凡申报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不按时补办的,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定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9日(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地点: (略) (略) 政府办公区15号北楼二楼2005室。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在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申报人申报的材料须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并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A3纸打印,附电子版刻录盘)1份。

(四)社保缴费记录需现场核验,如登录“ (略) 民云”或“支付宝”查验或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请提前准备查询路径。

八、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

评选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了解职称评审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 *


附件:1.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

2. (略) 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

4.《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

5.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初级)

6.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

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8. (略) 职称评审“四公开”情况登记表

9.提交材料说明及注意事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略) 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docx
附件2: (略) 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xls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自然资[2022]38号).pdf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pdf
附件5—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初级).doc
附件6—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doc
附件7:申报(2021)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xlsx
附件8— (略) 职称评审“四公开”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9—材料提交说明及填表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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