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3〕14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3〕1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3〕14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建设天津武清北马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65号),用于天津武清北马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东至南蔡村镇韩营村,南至南蔡村镇韩营村,西至南蔡村镇韩营村,北至南蔡村镇韩营村)的土地,面积约1.28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8月31日起,由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略)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5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3〕14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建设天津武清北马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65号),用于天津武清北马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东至南蔡村镇韩营村,南至南蔡村镇韩营村,西至南蔡村镇韩营村,北至南蔡村镇韩营村)的土地,面积约1.28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8月31日起,由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略)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5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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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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