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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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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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 13:25浏览:次
【字体:大 中 小】

平国土公开出让[2023]008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及编号

宗地

座落

土地

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控制高度

2023年第3期PN2023-003

平南县平南街道城东新区龚州大道与规划六路交汇地段

10988.40㎡

(合16.4826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容积率≤3.1

≤40%

≥25%

地上建筑控制高度8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12米

70年

2790

840

备注:1.加价幅度: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其整数倍

2.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拍卖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四)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 (略) 五象新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9层912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 (略) 驻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临时办公点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日16时30分

2.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

2.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 (略)

联系方式:*(黄经理)

联系地址: (略) 五象新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9层912号

2.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联系方式:0775-*

交纳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账 号:*467

行 号:*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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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 13:25浏览:次
【字体:大 中 小】

平国土公开出让[2023]008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及编号

宗地

座落

土地

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控制高度

2023年第3期PN2023-003

平南县平南街道城东新区龚州大道与规划六路交汇地段

10988.40㎡

(合16.4826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容积率≤3.1

≤40%

≥25%

地上建筑控制高度8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12米

70年

2790

840

备注:1.加价幅度: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其整数倍

2.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拍卖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四)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 (略) 五象新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9层912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 (略) 驻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临时办公点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日16时30分

2.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

2.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 (略)

联系方式:*(黄经理)

联系地址: (略) 五象新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9层912号

2.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联系方式:0775-*

交纳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账 号:*467

行 号:*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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